原指刑法一经制定,就不可改变。后则用以指墨守陈规,不知变通。古代制订刑罚制度的原则,凡是涉及犯法之事,即使罪行很轻,也不要赦免。因为刑法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而这种规范是定型的东西,一旦制定就不能改变
醇(chún纯):浓烈酒。此典指信陵君魏无忌因魏安厘王听进离间毁谤流言而对他不信任,他每天喝浓烈酒、多接近女色。后以此典比喻有抱负、有作为的人意志消沉,沉湎于酒色之中。信陵君魏无忌夺取兵符,救赵退秦后
源见“文君沽酒”。指卖酒人。宋苏轼《河满子.湖州作》词:“试问当垆人在否,空教是处闻名。”
源见“郢匠挥斤”。比喻失去知己。唐卢照邻《〈南阳公集〉序》:“辍斤之恸,何独庄周;闻笛而悲,宁惟向秀?”【词语辍斤】 汉语大词典:辍斤
比喻能继承兄父的事业。明无名氏《精忠记·赏春》: “愿百年奕叶传芳,好儿孙箕裘相继。” 参见:○克绍箕裘见“箕裘弓冶”。明·无名氏《精忠记·赏春》:“愿百年奕叶传芳,好儿孙~。”【词语箕裘相继】 成
《礼记.内则》:“鱼去乙。”东汉.郑玄注:“乙,鱼体中害人者名也。今东海容鱼有骨名乙,在目旁,状如篆乙,食之鲠人不可出。”《尔雅.释鱼》:“鱼肠谓之乙,鱼尾谓之丙。”晋.郭璞注:“此皆似篆书字,因以名
比喻邪恶战胜正义。严复《论中国分党》文: “郑声乱雅,乡愿乱德,维新之种将为所绝,此又为一类。” 参见:○恶紫夺朱【词语郑声乱雅】 成语:郑声乱雅
唐柳宗元《鞭贾》载:有富家子以五万钱购一鞭,谓以巨款购此鞭,为爱其色黄而有光泽,持以夸示于柳。柳命僮仆烧汤洗之,则鞭之色泽尽失,现出枯干苍白的本色。乃知“向之黄者栀也,泽者蜡也”。因曰:“今之栀其貌,
《左传.昭公三年》:“公(齐景公)问曰:‘子(晏子)近市,识贵贱乎?’对曰:‘既利之,敢不识乎?’公曰:‘何贵何贱?’于是景公繁于刑,有鬻踊者。故对曰:‘踊贵屦贱。’”踊,古代受刖刑的人所穿的一种特制
《韩非子.说难》:“夫龙之为虫也,柔可狎(柔狎即驯熟的意思;柔,《史记》作扰,驯;狎,习)而骑也。然其喉下有逆鳞径尺,若人有婴(同撄,逆触)之者,则必杀人。人主亦有逆鳞,说者能无婴人主之逆鳞,则几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