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见“焚书坑儒”。指秦始皇焚书事。也泛指统治者焚毁书籍的文化专制手段。唐孟郊《秋怀》诗之十五:“秦火不爇舌,秦火空爇文。”瞿秋白《赤都心史》三五:“心与智不调,请寻一桃源,避此秦火。”【词语秦火】
三:指君、父、师三方面。 人的生命来自君、父、师三方面,因此事奉君、父、师必须尽心尽力。 古代强调君、父、师的无比尊严的地位。语出《国语.晋语一》:“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
同“延津剑”。元鲜于枢《念奴娇.八咏楼》词:“长溪西注,似延平双剑,千年初合。”
源见“歌五袴”。人民对地方官德政的颂歌。宋王禹偁《戏题二章述滁州官况寄翰林旧同院》诗之一:“小郡既无衣袄使,丰年兼有袴襦歌。”【词语袴襦歌】 汉语大词典:袴襦歌
源见“结草以报”、“黄雀报”。谓感恩图报。元李行道《灰阑记》一折:“多谢大娘子,小人结草衔环,此恩必当重报。”并列 比喻感恩报德,终生不忘。语本《左传·宣公十五年》晋国大夫魏颗将父之遗妾改嫁,妇人之父
见〔不图复见汉官威仪〕。
同“鸿案相庄”。清章学诚《文史通义.古文十弊》:“抑思善相夫者,何必尽识鹿车鸿案;善教子者,岂皆熟记画荻丸熊。”【词语鸿案】 汉语大词典:鸿案
同“麒麟儿”。明汪廷讷《狮吼记.训姬》:“那陈季常呵,风流潇洒,愿他早诞麟儿。”【词语麟儿】 汉语大词典:麟儿
《易.中孚》:“鹤鸣在阴,其子和之。”王弼注:“立诚笃至,虽在暗昧,物亦应焉。”孔颖达疏:“处于幽昧而行不失信,则声闻于外,为同类之所应焉。”后因以“鸣鹤之应”比喻诚笃之心相互应和。明张居正《〈玉林清
《古诗十九首.冉冉孤生竹》:“与君为新婚,兔丝附女萝。”菟丝、女萝均为蔓生,缠绕于草木,不易分开。后因以“丝萝”比喻结为夫妇之典。唐范摅《云溪友议》一:“不念糟糠之情,别倚丝萝之托。”元 柯丹丘《荆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