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开皇六年 (586) 改落丛县置,属兴州。治所在今陕西略阳县西北徐家坪乡明水坝村。开皇八年 (588) 改为鸣水县。
唐乾元二年(759)置,治所在长洲县(今江苏苏州市)。大历五年(770)废。唐乾元二年(759年)置,治于苏州(今江苏苏州市)。大历五年(770年)废。
①西汉置,属平原郡。治所在今山东乐陵市东南二十五里刘武官乡西北城子后南(魏王城)。地节四年(前66)尝封史高为侯邑。东汉建安末为乐陵郡治。三国魏属乐陵国。南朝宋仍为乐陵郡治。北魏永平二年(509)移治
即今江西宜春市北三阳镇。明嘉靖《袁州府志》卷2:宜春县有三阳铺,“三阳桥,县北四十里”。
西周、春秋时西戎国名。《周礼·冬官·考工记》:“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粤之剑,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燕之角,荆之干,妢胡之笴,吴、粤之金锡,此材之美者也。”据《说文》当为西极之国。
在今广东乳源瑶族自治县西南一百二十里。《方舆纪要》卷102乳源县:分水凹隘在“县南百二十里”。
在今内蒙古鄂托克旗西。《清一统志·鄂尔多斯》: 博木池“在右翼中旗西二百二十里。大小折苏图河注于此,又西入黄河”。
即今内蒙古太仆寺旗西南贡宝拉格苏木。1937年为太仆寺左旗驻地。
在今陕西长安县南。宋敏求《长安志》卷11万年县:“石鳖谷在县西南五十里。”《方舆纪要》卷53长安县:石鳖谷“谷口有大石如鳖,因名。吕大防曰,隋筑都城,南直南山石鳖谷,是也。今咸宁、长安以此分界。或谓之
即今安徽濉溪县南,浍河南岸之南坪镇。《清一统志·凤阳府二》: 南平集,“嘉庆八年添设抚民同知,并设照磨驻此。十三年改为凤颍捕盗同知,照磨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