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东莞县
南齐永明元年 (483) 以流户置,属东莞琅邪二郡。治所在今江苏连云港市或东海县境。后废。
南齐永明元年 (483) 以流户置,属东莞琅邪二郡。治所在今江苏连云港市或东海县境。后废。
清顺治十五年(1658)置,即今四川小金县东沃日河南岸沃日乡(官寨)。喇嘛巴碧太归附时,颂给沃日贯顶净慈妙智国师印信,故称沃日土司。《清史稿·土司传》:乾隆十四年(1749)讨金川,傅恒奏“马良柱转战
明洪武初置,在今河南淮阳县。辖左、右、中、前、后五千户所。后废。
清置,即今新疆哈密市西北三间房。清道光《新疆识略》卷3哈密:三间房卡伦“距城四百六十里”。清末废。
明洪武初改石阡等处长官司置,属思州宣慰司。治所即今贵州石阡县。明永乐十一年(1413)改置石阡府。明改石阡等处长官司置,治今贵州省石阡县。永乐后为石阡府治。清雍正八年(1730年)废。
在今湖南吉首市西南七里。《方舆纪要》卷81镇溪千户所:阴隆江堡“隶辰溪卫,有官兵戍守”。
(在今福建明溪县东紫云。《方舆纪要》卷98汀州府归化县: 紫云台山在 “县东南八十里。周围二十里,高十里。其顶上平,有田塘水碓,民居四五百户,腴田数千亩。气候多寒,夏月无暑,每日色岚光互相掩映,则紫气
隋开皇十八年 (598) 改周城县置,属岐州。治所在今陕西眉县东渭河北岸。大业二年 (606)改为郿县。古县名。隋开皇十八年(598年)以周城改名,治今陕西省眉县东渭河北岸。属扶风郡。大业二年(606
①在今山东枣庄市北六十里。《明一统志》卷23兖州府: 高山 “在滕县东六十里。上有赵盾祠遗址”。②在今山东蓬莱市东八十里。明置巡司于此。③在今湖南东安县西南。《方舆纪要》 卷81东安县: 高山在“县
北魏孝昌三年 (527) 置,治所在南新丰县 (今陕西渭南市东南四里)。北周建德二年 (573)废。北魏孝昌三年(527年)置,治南新丰县(西魏改名渭南县,在今陕西渭南市东南)。属雍州。辖今陕西省渭南
即今广西西江支流贺江。《汉书·地理志》苍梧郡封阳县应劭注: “在封水之阳。” 《水经·温水注》: “郁水东径苍梧广信县,漓水注之。又东,封水注之。”又称封江、临贺水。即今西江支流贺江。《汉书·地理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