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江
在今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南。《明史·地理志》 恭城县: “南有南平江。”
在今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南。《明史·地理志》 恭城县: “南有南平江。”
金大定十一年 (1171) 置,为保德军治。治所即今山西保德县。二十二年 (1182) 为保德州治。蒙古宪宗七年 (1257) 废入保德州。明洪武七年(1374) 又降保德州为县,九年 (1376)
即今内蒙古巴林右旗驻地。清初以来为巴林右旗驻地。乾隆十九年(1754)迁治今巴林右旗北五十里沙巴尔台苏木。1912年复迁回大板镇。“大板”,蒙古语称“伊和板生”,意为大房子。(1)在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右
亦作黄羊关。明永乐中置,属平武县。在今四川平武县西北一百二十里黄羊关藏族乡。后废。
即今浙江萧山市南二十里所前镇。因曾设盐务批验所而得名。民国 《萧山县志稿》 卷1 《市镇》 有所前乡、所前市。
元至元十三年 (1276) 置循州安抚司,十六年改循州路,属江西行省。治所在龙川县 (今广东龙川县西北)。辖境相当今广东龙川、和平、兴宁、五华、连平等市县地。二十三年 (1286) 复改为循州。元至元
宋大理置,治所即今云南保山市。辖境约当今云南保山市、永平县以南,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以北,东抵澜沧江,西抵怒江。元至元十一年(1274)降为永昌州。十五年(1278)复为府,属大理路,为大理金齿等
即今湖南郴县南六十里良田镇。清置巡司于此。
即乌江。《方舆纪要》 卷70绥阳县: 涪陵水 “即乌江别名也”。
清置,属凉州府。治所在今甘肃永登县南。1913年裁入平番县。
古称松漠。今内蒙古赤峰市西北部与河北围场县境之大兴安岭南段地区。《辽史·地理志》:上京道有平地松林。同书《太宗纪》:天显元年(926),“幸平地松林,观潢水(今西拉木伦河)源”。元白珽《续演雅》诗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