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台 (臺) 山
即石室山。在今广东肇庆市北五里。《寰宇记》卷159端州高要县: 嵩台 “在高要县北五里。《南越志》 云: 高要有石室,自生风烟,南北二门状如人,巧意者以为神仙下都,因名为嵩台。山中有石燕。北海李邕有记,镌石存焉”。《舆地纪胜》 卷96肇庆府: 石室山,“ 《图经》 云: 唐天宝六年改为嵩台山”。
即石室山。在今广东肇庆市北五里。《寰宇记》卷159端州高要县: 嵩台 “在高要县北五里。《南越志》 云: 高要有石室,自生风烟,南北二门状如人,巧意者以为神仙下都,因名为嵩台。山中有石燕。北海李邕有记,镌石存焉”。《舆地纪胜》 卷96肇庆府: 石室山,“ 《图经》 云: 唐天宝六年改为嵩台山”。
即今福建闽侯县西北大穆埕。清时有把总驻此。
约在今江苏南部太湖附近。《越绝书》卷2:“秦余杭山者,越王栖吴夫差山也,去县五十里,山有湖水,近太湖。”《吴越春秋》卷5:“越王乃葬吴王以礼,于秦余杭山卑犹。”或说在今浙江德清县西武康附近。
即今江西临川市西铜山。《寰宇记》 卷110抚州临川县: 峨峰山 “在县西四十里。出铜,因号铜山,天宝六年敕改为峨峰山”。
明洪武初改般阳路置,治所在淄川县 (今山东淄博市西南淄川城)。九年 (1376) 降为淄川州。明洪武初以般阳路改置,治淄川县(今山东淄博市淄川区)。辖境相当今山东省淄博市、博兴县西部及高青、邹平以东,
明正统八年 (1443) 升南甸州置,属云南布政司。治所在蛮干 (今云南梁河县东北四里九保街)。辖境约当今云南梁河县,陇川、盈江两县北部及缅甸部分地区。清属腾越厅,乾隆四十二年(1777) 迁治永安城
清雍正四年(1726)置,属奉天府。治所在吉林城(今吉林省吉林市)。辖境约当今吉林德惠、舒兰二市以南之松花江流域。乾隆十二年(1747)改置吉林厅。清雍正四年(1726年)十二月置,治今吉林省吉林市。
蒙古至元二年 (1265) 改河间府置,属中书省。治所在河间县 (今河北河间市)。辖境相当今河北白洋淀以东的大清河及天津市海河以南,山东马颊河以北,河北任丘、肃宁、献县、故城以东地。明洪武元年 (13
在今陕西麟游县东南,南接扶风县界。《方舆纪要》卷55麟游县:吴双山“在县南十里,有四峰双峙,俗呼吴双山”。《清一统志·凤翔府一》:吴双山“又名四峰山,险峻可资守御。明崇祯十二年贼张一明据此,月余始平”
即今广东罗定市西北榃滨镇。《清一统志·罗定州》: 夜护巡司 “在西宁县西南八十里。本朝雍正十一年置。有城,明万历十七年筑”。
西晋太康五年(284)改安平国置,治所在信都县(今河北冀州市)。辖境相当今河北冀州、武邑、枣强、新河、南宫、广宗等县市地。北魏改为长乐郡。西晋太康五年(284年)改安平国置。治信都县(即今冀州市),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