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山郡
南朝梁大同二年(536)置,治所在巴山县(今江西乐安县东北公溪镇)。陈光大二年(568)移治今江西丰城县东南二十三里。隋开皇九年(589)废。
南朝梁大同二年(536年)置,治巴山县(今江西崇仁县西南)。陈光大二年(568年)废。
南朝梁大同二年(536)置,治所在巴山县(今江西乐安县东北公溪镇)。陈光大二年(568)移治今江西丰城县东南二十三里。隋开皇九年(589)废。
南朝梁大同二年(536年)置,治巴山县(今江西崇仁县西南)。陈光大二年(568年)废。
即今安徽青阳县南山南章,南近石台县界。清乾隆《青阳县志》卷1:有山南章。
清乾隆二十四年 (1759) 平定准噶尔、大小和卓木叛乱后,改西域为新疆。二十七年 (1762) 设伊犁将军 (驻伊犁,今新疆霍城县)。统天山南北广大地区,包括今额尔齐斯河中游,巴尔喀什湖以东以南直至
①唐贞观元年(627)改平昌县置,属崖州。治所在今海南省文昌县西北。《寰宇记》卷169文昌县:“取偃武修文之意。”北宋改属琼州。元属乾宁军民安抚司,至顺二年(1331)移治北山都(今文昌县)。明属琼州
在今湖南道县西。唐元祐《右溪记》:“道州城西百余步有小溪,南流数十步合营溪水,两岸悉皆怪石,欹嵌盘曲,不可名状……为溪在州右,遂命之曰右溪。”《清一统志·永州府一》 引《府志》谓“有汴河池,其水流出,
在今甘肃陇西县东。《资治通鉴》: 南朝宋元嘉七年 (430),“秦王慕末为河西所逼,遣其臣王恺、乌讷阗请迎于魏,魏人许以平凉、安定封之。暮末乃焚城邑,毁宝器,帅户万五千,东如上邽。至高田谷,给事黄门侍
即今安徽濉溪县。清乾隆间移宿州州同驻此。即今安徽省濉溪。清雍正十年(1732年)移宿州同知驻此。
①在今河北辛集市南。《魏书·地形志》:巨鹿郡县有 “黄丘”。 《十六国春秋辑补》 卷20后赵: 东晋永和七年 (351),石琨自信都救石祗于襄国,冉闵遣将 “孙威候琨于黄丘,皆为敌所败
又名垓下聚。在今安徽灵璧县东南,沱河北岸。一说在今河南鹿邑县境。《史记· 项羽本纪》: 汉高帝五年 (前202),楚、汉两军在垓下决战,项羽大败。张守节 《正义》: “垓下是高冈绝岩,今犹高三四丈,其
春秋虢邑。在今河南渑池县西南三十里。《左传》: 庄公二十一年 (前673),“王巡虢守,虢公为王宫于玤”。杜注: “玤,虢地。”春秋虢地。在今河南省渑池县境内。《左传》庄公二十一年(前673年):“王
即大丙山。在今陕西略阳县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