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原国
东汉永宁元年(120)改平原郡为平原国,治所在平原县(今山东平原县西南二十五里张官店)。《三国志·蜀书·关羽传》:“先主为平原相。”即此。建安十一年(206)改为郡,三国魏黄初三年(222)又改为国。七年(226)复改为郡。西晋又改为国。南朝宋复改为郡。
见“平原郡(1)”。
东汉永宁元年(120)改平原郡为平原国,治所在平原县(今山东平原县西南二十五里张官店)。《三国志·蜀书·关羽传》:“先主为平原相。”即此。建安十一年(206)改为郡,三国魏黄初三年(222)又改为国。七年(226)复改为郡。西晋又改为国。南朝宋复改为郡。
见“平原郡(1)”。
在今云南嵩明县东北十五里。《方舆纪要》卷114嵩明州: 罗锦山 “在州东北十五里。岩石峭立,文彩若罗锦,因名。下有罗锦泉,里中之田,资其灌溉”。
在今湖北广水市北四十里。清雍正十年(1732)移平里市巡司于此。区片名。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七星区东南部。范围包括七星公园南门以南、辅星路以东、七星路和骖鸾路的北段。因昔为桂林通往灵川大圩的古道上,
在今云南嵩明县西四十里, 白邑西北。《明一统志》卷86云南府:东葛勒山“高三十里。为南中之名山”。
1949年1月由五河县城区析置,属江淮解放区。治所即今安徽五河县。旋裁撤,并入五河县。
战国楚地,在今陕西旬阳县北洵河北岸。
明正统间置,清雍正二年(1724)废。乾隆三十六年(1771)复置,属腾越厅。治所在今云南陇川县西北二十七里户撒。傣语“户”为上或头,“撒”为构皮树,意即构皮树林上方的寨子。民国废。
唐代安南通天竺道的一部分。唐樊绰《蛮书》卷6:“通海城南十四日程至步头,从步头船行沿江三十五日出南蛮。”为了充分利用水道,从安南都护府来的船在古涌步不转陆,继续取红河水道到步头(今云南建水县南的阿土)
即今湖南浏阳市东北浏河南岸东门乡。《清一统志·长沙府二》 “渡头市”条下:“东门市在(浏阳)县东一百里。”
即今安徽望江县东南三十里长江滨雷港。古雷水由此入江。明置巡司于此。
在今广西资源县西北、资江西岸梅溪乡。清光绪 《广西舆地全图》 全州图: 西北有梅溪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