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河镇
即今江苏江都市东白塔河村。清光绪《江苏全省舆图》:江都县东北有白塔河。民国《江都县续志》卷1:白塔河“在县城东北宜陵镇东,运盐河北岸。距城陆路四十五里,水路七十六里”。
即今江苏江都市东白塔河村。清光绪《江苏全省舆图》:江都县东北有白塔河。民国《江都县续志》卷1:白塔河“在县城东北宜陵镇东,运盐河北岸。距城陆路四十五里,水路七十六里”。
清同治六年(1867)升阳江县置,属广东省。治所即今广东阳江市。九年(1870)改为直隶厅。光绪三十二年(1906)复升为直隶州。辖境相当今广东阳江、阳春、恩平、阳东、阳西等市县地。1912年废州,于
在今广西全州县西南六十里咸水乡。明置驿。清改设巡司。
又作泊头、箔头、博托。俗称西包头。即今内蒙古包头市。其名一说来自该处的博托河;一说来自蒙语包克图,意为有鹿之地;一说即汉语“泊头”,即船舶停靠处。清康熙、雍正间,始有内地商人农民来此经商垦辟,建包头村
北魏置,为灵州普乐郡治。治所在今宁夏吴忠市北。隋为灵武郡治。唐为灵州治。宋入西夏废。古县名。北周置,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西南。属普乐郡。隋、唐为灵州、灵武郡治。北宋咸平五年(1002年)废。
即建州卫、建州左卫和建州右卫的合称。明正统间,驻地均在赫图阿拉城 (今辽宁新宾满族自治县西老城)。
明洪武十九年(1386)置,治所即今浙江平湖市东南乍浦镇。清顺治七年(1650)废。明洪武十九年(1386年)置,治今浙江省平湖市东南乍浦镇。属海宁卫。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废。
在今河北石家庄市西北矿市区贾庄镇。清同治 《畿辅通志》 卷50井陉县图: 北有贾庄。
①即上京。京都的通称。东汉班固《两都赋》:“实用西迁,作我上都。”②对陪都而言,称首都为上都。北齐以晋阳(今山西太原市西南晋源镇)为下都,称京都邺(今河北临漳县西南邺镇)为上都。唐宝应元年(762)以
南明永历二年(1648)改阿迷州置,治所即今云南开远市。清顺治十六年(1659)复名阿迷州。
即今河北新乐市东二十五里邯邰镇。清同治《畿辅通志》卷50新乐县图:东南有邯台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