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石水
即今河北赤城县南红河上源。《明史·地理志》 九门卫:“东有红石山,红石水出焉,下流合于龙门川。”
即今河北赤城县南红河上源。《明史·地理志》 九门卫:“东有红石山,红石水出焉,下流合于龙门川。”
本西汉长沙国湘南县湘乡,建平四年 (前3)封长沙王 (鲁人) 子昌为湘乡侯,改属零陵郡。东汉为县,仍属零陵郡。治所即今湖南湘乡市。三国吴属衡阳郡。隋平陈后并入衡山县。唐武德四年 (621) 复置,属潭
自奉天 (今辽宁) 新民至法库止。计长80公里。清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英商请借款修筑,后因日人反对未果。
1914年改太平县置,属山西河东道。治所即今山西襄汾县西南三十二里汾城镇。以汾水为名。1928年直属山西省。1954年与襄陵县合并为襄汾县。旧县名。1914年以太平县与江苏、安徽、浙江、四川四省太平县
即今广西宁明县东南思陵河。《明一统志》卷85思陵州:角硬水“在州治(今思陵村)南。源出角硬山,北流二十里,至此与淰削水合”。
明置,在今广西贺县东大宁河西岸黄洞村。《方舆纪要》 卷107贺县 “石牛营” 条下: “《志》云: 县西南有黄峒砦,叛瑶巢穴也。嘉靖末作乱,抚臣张岳讨平之。”
宋大理置,属景昽。治所在景兰 (今云南景洪市东南郊曼景兰)。元改车里宣慰司。
在今山东济南城西,旧为乡村。清光绪三十年(1904)自辟为商埠。今为槐荫区五里沟街道办事处。
在今安徽金寨县东南。《魏书·地形志》:“边城郡治麻步山。” 《水经·泄水注》: “博安县,《地理志》 之博乡县也,王莽以为扬陆矣。泄水自县上承沘水于麻步川西北出。”
①秦置,属汉中郡。治所即今湖北房县。东汉末为房陵郡治。三国魏黄初中改为新城郡治。北周保定三年 (563) 改为光迁县。唐贞观十年 (636)复为房陵县,为房州治。明洪武十年 (1377) 废入房州。②
即班勒纥城。今阿富汗北境巴尔赫。《元史·速不台传》:“壬午,帝征回回国,其主灭里委国而去。……复命(速不台与只别)统兵万人由不罕川必里罕城追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