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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卫

郎亲卫、勋卫、翊卫卫府合称。①隋朝左、右卫所领亲卫、勋卫、翊卫及太子左右卫率所领亲卫、勋卫、翊卫,皆称三卫; 炀帝大业三年(607) 左右翊卫(左右卫)所领三卫改为三侍,太子左右卫率所领三卫依次改为功曹、义曹、良曹。唐朝皆复名亲卫、勋卫、翊卫,诸卫翊卫及率府亲、勋、翊卫,称三卫。②三卫府属官。隋朝亲卫正七品上、勋卫从七品上、翊卫正八品上,太子亲卫从七品上、太子勋卫正八品上、太子翊卫从八品上; 唐朝沿置,二、三品子补亲卫,二品曾孙、三品孙、四品子、职事官五品子若孙、勋官三品子以上有封及国公子补勋卫及率府亲卫,四品孙、五品及上柱国子补翊卫及率府勋卫,勋官二品及县男以上、散官五品以上子若孙补诸卫及率府翊卫。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置三卫官,以后妃御族亲、勋臣贤德后裔、太中大夫及监、卿、团练使以上子孙试充,次年即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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