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衙司
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大将、军将名籍,按其劳绩等第而定其服役时限。设管辖官二人,以判开拆司官及内侍都知、押班充任。
官署名。宋置,属三司。掌大将、军将名籍,按其劳绩等第而定其服役时限。设管辖官二人,以判开拆司官及内侍都知、押班充任。
外出求官;做官。《史记·司马相如列传》:“长卿久宦游不遂。”
官名。明朝于各百户所下分置。每百户十人,各领军七十名。武官名,明置,属千户所,地位在总旗之下,每一小旗辖军士十人。参见“卫所”。
官名。西汉置,属少府,掌选择供奉皇室所用粮食。东汉沿置,秩六百石,改属大司农。三国魏定为七品。两晋、南朝皆置。北齐、隋、唐为司农寺导官署长官。隋从八品,唐正八品下,员皆二人。宋初汉存空名,神宗元丰(1
命妇名号,明置,以封侯爵,曾祖母、祖母、母及本官妻为某侯夫人,俱从其爵。如非追封,本官母以上俱加“太”字,称侯太夫人。外命妇名。汉代列候之妻称夫人。均属泛称,其别加诰授策命者则又加国夫人、郡君、县郡之
官名。辽朝置,为北面官。著帐郎君院官员。属左祗候郎君班详稳司。掌宫帐禁卫、随行扈从。
秦汉兼理司法的京师行政长官,在秦为内史与咸阳令,西汉为京兆尹与长安令,东汉为河南尹与洛阳令。此后历代例由京尹、京县令兼理京师司法审判工作。宋代规定京师开封府与大理寺同为中央审判机构,故宋代开封府的长官
官名。五代后梁置,为诸司使之一,简称文思使。太祖开平元年 (907),改乾文院使。
官名。元始设建康等处三湖河泊所,有提领、大使、副使各一人;安庆等处、池州等处两河泊所各设大使、副使一人。元代河泊所官俱隶江淮等处财赋总管府,安庆一所又属扬州等处财赋提举司。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
官名。西夏置,中书位之一。
官名。三国、两晋、南朝陈及十六国前凉军中及州、郡皆设,统兵,属官有部曲将、副散部曲将等。三国魏及晋初,须留家属作为质任,晋武帝咸宁五年(279)始除部曲督以下质任。魏、晋皆七品。官名,三国魏、吴皆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