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清朝官员人等出入宫禁凭证。木制,长方形,正面烫有“腰牌”字样,背面书持牌人姓名、年龄、面貌。由内务府发给,并由行取衙门将领牌人造具清册两份,一送内务府,一送景运门,以便查对。三年更换一次,其间如持牌
官制术语。指以黄金为装饰的斧,本为帝王征伐专用。《尚书·牧誓》: “王左杖黄钺,右秉白旄以麾。”后成为皇帝出行时的仪仗。三国以后极少数重臣在出征时假授黄钺,为皇帝授予的最高恩赐。其拥有的权力大于使持节
爵名。西晋置,专授给被征服政权的统治者,灭吴后,封孙皓为归命侯。北齐亦置,从五品。
官名。清置,满汉各一人,掌巡视五城(东西南北中五城),绥靖地方,剔除奸弊。其职掌与巡视五城御史完全相同。《清史稿·职官二·都察院·六科》:“雍正初,以六科内升外转,始隶都察院。凡城、仓、漕、盐与御史并
官名。三国时曹魏有都兵,掌都内之兵。晋因之。北齐也设都兵,掌鼓吹、太乐、杂户等事。见《晋书·职官》、《隋书·百官中》。
官名,即司寇,掌刑狱。《左传·襄公二十一年》:“臣戮余也,将归死于尉氏,不敢还也。”注:“尉氏,讨奸之官。”疏:“归死尉氏,犹言归死于司败,明尉氏主刑人,故为讨奸之官。”《汉书·地理志·陈留郡》:“尉
官名。北齐司州牧属官。州分职吏名。北齐于司州置骑曹从事、骑曹掾及骑曹史,掌骑兵之事。见《隋书·百官志中》。
官名。又称署司弓。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协掌备弓处事。初名弓匠委署固山达,额设五人。乾隆二十四年(1759),改是称。四十四年定为八品职衔。光绪三十年(1904)省一人。
官名。见“刑部照磨”。
官名。南诏官,主客,由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