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舍
宋朝学校三舍之第一等。神宗熙宁四年(1071)始于太学置,学生一百人。考试分上、中、下三等,上等可直接授官,中等许免礼部试,下等可免解试。上舍生或被选充太学前廊学录、学谕、直学等职事,给月俸。入学满六年获释褐者,称走马上舍。哲宗元符二年 (1099),令州学每年贡上舍生一人入京师,暂入太学外舍,考试合格即升内舍,三次考试不升舍者,遣还州学。徽宗崇宁元年(1102),令州学三年一贡,成绩上等补上舍,中等补下等上舍,下等补内舍,其余为外舍。
宋朝学校三舍之第一等。神宗熙宁四年(1071)始于太学置,学生一百人。考试分上、中、下三等,上等可直接授官,中等许免礼部试,下等可免解试。上舍生或被选充太学前廊学录、学谕、直学等职事,给月俸。入学满六年获释褐者,称走马上舍。哲宗元符二年 (1099),令州学每年贡上舍生一人入京师,暂入太学外舍,考试合格即升内舍,三次考试不升舍者,遣还州学。徽宗崇宁元年(1102),令州学三年一贡,成绩上等补上舍,中等补下等上舍,下等补内舍,其余为外舍。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一说周朝置。掌平均土地赋税及人民力役。《周礼·地官》: “均人,中士二人,史二人,徒二十人”,“掌均地政,均地守,均地职,均人民牛马车辇之力政。凡均力政,以岁上下。丰年,则公旬
女官名,东汉置,“彩女”,也写作“采女”、“女”。《后汉书·皇后纪》:“及光武中兴……又置美人、宫人、采女三等,并无爵秩,岁时赏赐充给而巳。”王翰《飞燕诗》:“紫房彩女不得见,专荣固宠昭阳殿。”参看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将领,额设二十七人。与直班前锋参领共同掌管率领直班兵士以宿卫。下属有护军校九十一人、护军七百八十七人。
官名。民国初沿用清制,有内阁总理一官。后改内阁为国务院,设国务总理。内阁总理,既相当清代的总理大臣,也相当后来的国务总理。北洋政府时期国务总理的通称。见“国务总理”。
官名。唐代军府的属官。《新唐书·百官四下》:“诸军各置使一人……刺史领使,则置副使、推官、衙官、州衙推、军衙推。”又《旧唐书·杜审言传》:“又尝谓人曰:吾之文章,合得屈(原)宋(玉)作衙官;吾之书迹,
官署名。辽北面官。掌王子各帐之事。设王子太师、太保、司徒、司空等职。官署名。辽置,属北面皇族帐官,掌皇子各帐之事。设王子太师、王子太保、王子司徒、王子司空诸官,下设王子班郎君,掌王子侍应之事。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为殿中侍卫武官。《魏书·安同传》: “(安同)父屈仕慕容, 为殿中郎将。”
官名。唐朝元帅、都统、招讨使属官,出征则置,兵罢即省,置一人,位行军参谋下。
流外官名。宋于枢密院置贴房及守阙贴房,即贴司及守阙贴司之职。参见“贴司”。
市政府的属局之一。国民党政府规定,若市因实际需要,得增设公用局,将工务局办理的民营公用事业监督事项及财政局办理的公营事业的经营管理事项,划归该局管理,主官为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