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路监军马司
官署名。辽朝置,职掌不详。
官署名。辽朝置,职掌不详。
官名。守门小吏。多以受刑者为之。《礼记·檀弓下》:“季孙之母死,哀公吊焉。曾子与子贡吊焉。阍人为君在,弗内也。”郑玄注:“阍人,守门者。”《周礼·天官》有阍人,掌晨昏启闭宫门,每门四人。后世通称守门人
即“矿务铁路总局”。
①吏名。宋朝殿中省尚舍局、尚辇局属吏。宋徽宗崇宁二年 (1103),改次供御置。参见 “次供御”。②清朝官员的正常收入。即按官员品级每年发给的固定银米,亦称“正俸”。区别于恩俸、养廉、津贴等额外待遇。
官署名。明永乐(1403—1424)中所置北京行在六部之一。参见“行在六部”。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正二命。下设弭妖下士以佐其职。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署名。北洋政府时期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特区,均于都统府内设置审判处,作为区内的审判机关,由都统监督司法行政。审判处以都统辖区为其管辖范围,其职掌除受理蒙民的诉讼案件外,并受理不服区内县知事判决而控告
见“驻藏大臣左参赞”。
指被封为侯的汉初十八位功臣。《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申以丹书之信,重以白马之盟。”注:“师古曰:谓萧何、曹参、张敖、周勃、樊哙、郦商、奚涓、夏侯婴、灌婴、傅宽、靳歙、王陵、陈武、王吸、薛欧、周昌
释官名。同“吴”,又称“虞人”。相传尧舜时始置,周朝沿置。掌山泽苑囿。《史记·五帝本纪》:“于是以益为朕虞”,“益主虞,山泽辟。”裴骃集解:“马融曰: ‘虞,掌山泽之官名。’”《同簋铭》: “王命同左
官名。清朝工部督理街道衙门主官之一。掌本衙门之事。乾隆三十一年(1766)设本部司员一人,步军统领衙门司员一人,皆由本部拟定正陪,奉旨拣派,每年一更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