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旨
官府文书名。凡颁降御笔或圣旨,直接交付有关官府执行,称“中旨”。
官府文书名。凡颁降御笔或圣旨,直接交付有关官府执行,称“中旨”。
官名。魏置,《通典·职官十八》“魏官品”条,属于第九品者,在诸县令长相之下有关谷塞尉。此为防守关谷塞之尉,视地方情形而定,并非每县必置。
官员或使臣外出时持有皇帝授与的节杖,以示其威权。魏晋以后,军事长官出征或出镇时,加持节即可杀无官位之人,在军事行动中享有诛杀二千石以下官员的权力。大臣出使出巡或代表皇帝参加祭吊时,亦持节,以示权位与尊
官名。即“广西清吏司郎中”。
官名。同“虞”。又称“吴人”。周朝置。掌山泽范囿。参见“吴人”。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为京都市政公所的长官,见“京都市政公所”。
官名。西晋置。与中、右典牧都尉同属太仆,掌管马、牛的牧养,六品。
官名。金司天台内部视构有漏刻科,司其事者员额二十五人元司天监沿置,设管勾二人。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佐厅长管理本厅事务,厅长有事故时代理其职。
参见“内直副监”。
官署名。元至元十八年九月始置,掌本行省所属各道军事和农事,以行省丞相、行台大夫领之。每道置使二人,同知、副使各二人,检督六人,经历、知事、照磨各一人。见《元史·百官八·团练安抚劝农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