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隋炀帝始置,为宫廷女官,二十四典之一。属尚宫局,员二人,从七品,为司言之佐。唐朝改正七品。协掌宣传启奏之事。宋沿置,属尚书内省,金、明悉如唐制。明永乐 (1403—1424) 后尽归其职于宦官。
官署名。明朝始置。为户部、刑部、都察院、各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及各府衙下属办事机构,主管文书,卷宗。置官照磨、检校。清朝沿置,仅置于各布政使司及顺天府。明代都察院、承宣布政使司等、清代各府等都设照磨所,
官名。尚书省七兵曹长官。三国魏始置五兵尚书,掌管军事行政,领中兵、外兵、骑兵、别兵、 部兵五曹。 晋朝分中兵、 外兵为左、 右曹, 实领七曹,但其长官仍沿称五兵尚书。十六国后燕始改此名。南朝多沿晋制,
官名。十六国北燕置为学官。《晋书·冯跋载记》:“可营建太学,以长乐刘轩、营丘张炽、成周翟崇为博士郎中,简二千石已下子弟年十五已上教之。”
官名。“彘”即猪,也称为豕。《周礼·春官·小宗伯》郑众注:“司徒主牛,宗伯主鸡,司马主马及羊,司寇主犬,司空主豕。”北周行《周礼》,故置典彘中士,正二命;典彘下士,正一命。属冬官府司水中大夫。
清朝一些部院衙门的内部机构。多隶于各司,以经承管理,负责办理火食。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云南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永乐十八年(1420)设,三至五人。后增至十一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二人,皆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置,北周沿置。天官府太医下大夫属官,员六人,掌药的配制、收藏。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官名。《后汉书·百官志》:“太医令药丞、方丞一人,属少府。”北周天官府
官名,西汉时属大司农,东汉改属河南尹,掌敖仓。详“荥阳敖仓官”条。
官名。清朝銮仪卫职官。顺治四年(1647)设,正六品。后改从六品。次于治仪正,掌整仪之事。共三十一员,其中满缺十六员、汉缺十五员。宣统元年(1909)因避帝讳改称整宜尉。官名。清置,属銮仪卫。銮仪卫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