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长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五人(不常置),每镇七人,每营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经理文牍,由护军官等差遣。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设于地方审判厅与地方检察厅者,为书记室的主管。另据国民五年(公元1916年)二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的《海军舰队司令处编制令》的规定,各舰队司令处于必要时得设书记长一人。
官名。清末新陆军职官。光绪三十年(1904)定新陆军营制,始置。每军五人(不常置),每镇七人,每营一人,正六品,副军校充,奏补。掌经理文牍,由护军官等差遣。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设于地方审判厅与地方检察厅者,为书记室的主管。另据国民五年(公元1916年)二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的《海军舰队司令处编制令》的规定,各舰队司令处于必要时得设书记长一人。
官名。唐朝折冲府次官之一。太宗贞观十年(636)改别将(车骑将军)置,一员,上府从五品下,中府正六品上,下府从七品下,与右果毅都尉掌通判府事,为折冲都尉副职。辽朝诸卫各置二十八员,为加官。
官名。太平天国天王府置,属朝内典官。员额三十人,官阶为职同指挥。参见“典炮”。
渤海国十卫之一,相当于唐朝的十六卫,置大将军一人、将军一人。
见“甘肃行省”。
宦官名。宋朝入内内侍省及内侍省置,徽宗政和二年(1112)改名祗候殿直。宦官职名。宋入内内侍省与内侍省均置。政和二年(公元1112年)改为祗候殿直。
内侍阶官名。金,元朝皆置。金二十五阶之第十三阶,秩正七品下。元十四阶第七阶,正五品。官名。金代内侍官,从六品下,称通侍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署名。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为削夺汉军万户军权,于燕京、益都济南、河南、北京、平阳太原、真定、东平、大名彰德、西京、京兆十路分立,分管各地汉军军户。至元元年(1264),罢各路奥鲁总管府,设总
官署名。北宋太宗雍熙元年(984)置,隶翰林院,掌绘画及塑造。设勾当官二人,以内侍充任。其属有待诏、艺学、祗候、学生等。神宗熙宁六年(1073),改隶都大提举诸司库务司。哲宗绍圣二年(1095),改称
官名。三司次官。五代后唐明宗天成二年(927)以枢密院承旨孟鹄为之,权判三司事。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沿置,以员外郎以上历河东、河北、陕西三路转运使及淮、浙、江、湖等六路发运使充任; 盐铁、度支
北魏孝文帝太和(477—499)间制定的有关职官品阶的令文。分前后两令,皆由孝文帝主持制定。前令于太和十七年颁布,是现存北魏第一个全面、正式规定各种职官品阶的令文,自第一品至从九品共分为十八个品级,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