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五条课郡县法

五条课郡县法

晋与南朝考课郡县的法规。晋武帝时杜预制定五条课郡县法,其内容一为正身,二为勤民,三为抚孤,四为敦本,五为修人。南朝宋齐梁陈的考课沿袭晋制,惟作某些调整,增加若干经济方面的规定, 如强调农桑,增加市赋等,并且制定有专门的殿最条格。

猜你喜欢

  • 弥弥那利

    官名,汉时投马国有此官。详“弥弥”条。

  • 赐弓矢

    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弓矢是作战的工具,先秦时,王赐予臣下弓箭, 象征王授予专征伐的权力,西周春秋时已形成制度。如《左传·僖二十八年》说:“周王赐晋文侯彤弓一,彤矢百,旅弓矢千,而命其敬服王命,

  • 帖文

    科举考试方法之一, 即“帖经”,见该条。

  • 挨选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按例应选官员,在本班中,依照先后次序选用,称为挨选。

  • 并省尚书右仆射

    官名。北齐置。佐并省尚书令及左仆射管理并州尚书省事务。地位略低于京师尚书右仆射。其职掌与“尚书右仆射”略同。

  • 西蜀四川道肃政廉访司

    官署名。元朝地方监察机构,由提刑按察司改置,隶陕西行御史台。

  • 陆军部右丞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正三品。掌承政厅庶务、收支两科事项。宣统二年 (1910) 撤。

  • 侯典厨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侯的属官,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军帅。参见“典厨”。

  • 左右护卫太保

    官名。辽置,见“总领左右护卫司”。

  • 起居注官

    掌记载皇帝言行之官员。自汉朝以后,皇帝皆修记其言行的起居注。魏晋及南朝多以著作郎兼司其事。北魏设起居令史,又别设修起居注、监起居注等,始有专官。隋内史省(中书省)设起居舍人。唐、宋又于门下省设起居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