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 北魏始置, 为礼部之长官, 王䛯曾任此职,然其制不详。西魏初为尚书省十二部尚书之一。隋朝设一人,正三品,属尚书省,为中央行政机构六部之一礼部的最高行政长官,掌礼仪、祭祀、宴享及学
即侍御史知杂事。
东宫武官名。唐始置左右司御率,为左右司御率府的主官,见“左右宗卫率府”。
乡自治组织的议决机关。北洋政府大总统袁世凯在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停办各级地方自治,袁世凯死后,北洋政府复于民国十年(公元1921年)七月三日公布《乡自治制》,但未实行。其规定如下:乡为法人,受县
官名。汉代太常的属官。掌守陵园,案行扫除。东汉时秩六百石。有丞及校长各一人。
刺史等地方长官的别称。《晋书·周访传》:“二君皆位至方岳,功名略同。”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管市场的官吏。《管子·小匡》: “市立三乡,工立三族,泽立三虞,山立三衡。”《管子集校》引王引之说: “‘乡’亦官名,与族、虞、衡同例。”政区名。(1)西周和春秋时期设于国中的四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为采购所辖各机关需用物品及邮电航各种材料起见,设立购料委员会。依照民国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五月三十一日公布的《交通部购料委员会章程》规定,设委员七至十一人,由部长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为达赖宫中之宫,员额一人,总管宫中之事,并管理达赖的私人印信。民国时期沿置。
周朝称官吏之长。《尚书·周书·康诰》:“惟厥正人。”孔安国传: “正官之人。”孔颖达疏: “正官之人,若《周官》三百六十职。正,官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