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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石

战国秦国所设官禄等级,亦为年俸五百石官吏代称。《史记·秦始皇本纪》: “秦人六百石以上夺爵,迁; 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南朝宋置为小县长官的俸禄等级。《宋书·百官志下》: “县令千石至六百石,长五百石。”


秦时官秩级名,也指该秩级的官。《史记·秦始皇本纪》:“十二年文信侯不韦死,窃葬。其舍人临(葬)者,晋人也逐出之;秦人六百石以上夺爵,迁;五百石以下,不临,迁,勿夺爵。”注:“《索隐》按:不韦饮鸠死,其宾客数千人窃共葬于洛阳北芒山。《正义》曰:临,临哭也。若是三晋之人,逐出令归也。若是秦人哭临者,夺其官爵,迁移于房陵。若是秦人不哭临不韦者,不夺官爵,亦迁移于房陵。”汉沿其制,王莽改称命士。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汉书·王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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