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营弩师
官名,汉置,掌教弩射。五营,指长水、步兵、射声、屯骑、越骑五营,其营长官称校尉。弩师,教官,掌教射技。《后汉书·孝顺帝纪》:“调(选)五营弩师,郡举五人,令教习战射。”
官名,汉置,掌教弩射。五营,指长水、步兵、射声、屯骑、越骑五营,其营长官称校尉。弩师,教官,掌教射技。《后汉书·孝顺帝纪》:“调(选)五营弩师,郡举五人,令教习战射。”
官名。即“太子司议郎”。官名。唐置,为太子属官,属左春坊,正六品上,掌侍从规谏,驳正启奏等。见《新唐书·百官四上·东宫官·左春坊》。
官名。唐朝将作监就谷监官,置一员,正八品上。
官名。隋置,见“内直局”。
官名。北齐置。总管设在晋阳的并州尚书省事务。《北齐书·高祖十一王传》: “自孝昭、武成时,车驾还邺,常令(高)湝镇晋阳,总并省事,历司徒、太尉、并省录尚书事。”其职掌与“录尚书事”略同。
官署名。清末京师审判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掌京师内外城地区不属初审厅管辖的一审及不服初审厅判决的二审。置厅丞一人,下分刑、民两科。每科分二庭,各置推事六人。审判采合议制。宣统元年
见“都部署”。
官名。主讽谏之君王。春秋置。《管子·七臣七主》:“四隟不计,司声不听,则臣下恣行,而国势大倾。”《管子集校》郭沫若按: “司声当是谏官之属。古者‘陈诗以观民风’,‘士为诗,工诵箴谏’,以为规戒”。
官名。两汉侍御史分曹理事,其在供曹者称供曹御史,掌斋祠。
官名。①少师、少傅、少保的别称,以其位居宰辅之次,为次相之任。②御史大夫的别称。1、指御史大夫。《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副相,即次相。《称谓录·都御史古
户口编制单位。自宋朝以来,地方一直推行保甲制。保设保长,甲设甲长。每甲所辖户数历代不等,有十户、数十户,亦有百户者。清初以十户为一甲,置甲长。至雍正四年(1726)定制,十牌(百户)为一甲,立甲长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