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道监察御史
官名。清朝都察院所属京畿道之主官。掌道事。乾隆十四年(1749)升为首道,参治院事。定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皆为正五品。
官名。清朝都察院所属京畿道之主官。掌道事。乾隆十四年(1749)升为首道,参治院事。定设掌印御史满、汉各一人,御史满、汉各一人。皆为正五品。
交通部直属机关。国民党政府交通部设置,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七月公布的《无线电管理局章程》规定,其职任为管理全国无线电报电话及其他应用无线电波的交通事宜。局内分置三课:总务课,掌理关于电台员
官名。汉朝时西域龟兹等国置,员一人。官名,汉时西域龟兹国有此官,主要负责抵御匈奴的入侵。见《汉书·西域传·龟兹国》,参看“却胡君”条。
即“江淮行省”。
宋朝乡兵统兵,官名。南宋初年,诸路州军忠义巡社乡兵,每十人为一甲,五甲为一队,四队为一部,于本部推择一人为部长。官名。中华民国置,为中央各部的长官;相当清朝各部的尚书、民国前各部的“总长”。
官名。清朝工部、内务府及各王府所设管辖匠役之官。内务府司匠正八品,王府司匠从八品,工部、内务府制造司匠从九品。此外,尚有副司匠、委署司匠等名目。吏员名。清制,内务府营造、广储两司所属造办器物的库作,均
即“廷尉平”。官名,西汉置,掌平审诏狱。详“廷尉平”条。
官名。参见“左都御史”。官名。明始置,与左都御史同为都察院的长官,秩正二品,清沿置,无固定员额,不预都察院事,仅作为总督的兼衔,在其辖境内于行政权之外可兼行监察权,以表明其地位之特殊。参见“都察院”。
见“巡检”。官名。金朝在中都东、北部、中都西、南部和诸州置都巡检使各一员,正七品,掌界捕盗贼。中都东、北部巡检,在通州置司,分管大兴、漷阴、昌平、通顺、蓟、盈州。中都西、南都巡检,在梁山县置司,分管良
官场用语。即对官员的称呼超过实际官衔。宋朝初年,殿直、承旨差出者称司徒,京朝官不分品秩高下一例呼为郎中。太宗淳化元年(990),规定台省官只许呼本官,太常博士以下并京官至大理评事不得呼郎中,诸司使、诸
官署名。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之一,属清河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诸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