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都阿真
即“伊都额真”。
即“伊都额真”。
官署名。金朝置,掌收军需、军器等务。设使、副使等职。
官名合称。指诸侯王国的相(宰相)和郡太守。相为王的佐官,掌导王以善,兼有监督王的职责;郡太守为一郡之长,总领一郡之政务。《后汉书·朱穆传》:“宜时易宰守非其人者,減省第宅园池之费,拒绝郡国诸所奉送。”
二官均为考工令之佐官,助令行施职事。详“考工令”条。
官署名。明朝南京工部所属机构,设大使一人,掌竹木抽分征纳诸事。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直属于参谋总长,掌管国防经费的领取、发放、保管等业务。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三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五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未载。
即“小稍伯下大夫”。
女官名。金置,正九品,掌御仪。见《金史·百官三·内命妇品》注。
节度推官、判官与观察推官、判官合称。
官署名。简称“仪制司”。明清礼部四司之一。掌诸礼文、宗封、贡举、学校之事。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仪部置。设郎中一人,员外郎一人,主事三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礼部亦置,设官略同。清顺治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