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庭,也写作王廷,即帝王视政的殿庭,也泛指朝廷。《周易·夬》:“扬于王庭,孚号有厉。“疏:”王庭是百官所在之处,以君子决小人,故可以;显然发扬决断之事,于王者之庭,示公正而无私隐也。”《三国志·魏书·
官名,汉置,掌翻译,其长官称令,属典属国。《汉书·张骞传》:“重九译,致殊俗,威德遍于四海。”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指官员初授或新授官职之班次。有多途:以科举初授者,文进士一甲一名除修撰; 以考除者,满洲顺天府学教授以文进士、文举人,由礼部考拟正陪,交部引见除; 以拣选除者,太常寺、陵寝衙门满洲读
官制用语。或仅称“迁”。指官员调动。《商君书·农战》: “常官治则迁官。”详见“迁”
见“官照”。
官名。隋文帝开皇六年(586)置,为散官八尉之一,正八品下; 炀帝大业三年(607)罢。唐高祖武德七年(624)改大都督置,为三转勋官,比从六品。宋朝为第十阶勋官,秩从六品。金朝置为第十阶勋官,从六品
官名,西汉置,掌察冤案。《汉书·张敞传》:“舜当出死……乃弃舜市。会立春,行冤狱使者出,舜家载尸,并编敞教,自言使者。”宫名。《汉书·张敞传》有行冤狱使者,可能是汉代廷尉临时派遣审核冤案之官。
官名。北魏置。多简称为外都大官,并与中都坐大官、内都坐大官合称为三都大官。掌刑狱、听理民诉讼。属官有外都下大夫、外都曹令及内廷派驻的外都曹奏事中散等。任此职者多为宗室诸王、外戚及胡汉重臣,权势很大。吊
官名。清末东北地方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改奉天、吉林、黑龙江特别行政区为行省,始置。由盛京将军改设,一人,从一品,钦差大臣。掌三省民政财政,并兼三省将军事务。宣统二年(1910) ,兼奉天
官署名合称。明置,为宦官所掌的内府官署。四司是:惜薪司,掌所用薪炭之事。钟鼓司,掌管出朝钟鼓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诸杂戏。宝钞司,掌造粗细草纸。混堂司,掌沐浴之事。各司都置掌印太监一人,其他官员各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