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
侍从官名。授未成年者。《梁书·文学·岑之敬传》: 年十六,策试擢为高第,“乃除童子奉车郎。”
唐高宗显庆二年 (657)分散骑常侍为左、右,隶门下、中书,皆金蝉、珥貂,左散骑常侍与侍中为左貂。指门下省长官侍中和左散骑常侍。唐高宗显庆二年,分散骑常侍为左右,属门下省和中书省,皆金蝉、珥貂,左散骑
官名。唐朝始置。集贤院有知检讨官。宋朝崇文院、史馆均置,以他官兼任,掌修国史。北宋末年讲议司、南宋初年修政局亦置。明清为翰林院史官,位次于编修,从七品。掌撰述记载,修纂国史。一般由三甲进士留馆者充任,
清朝官服之一。乃夏避雨,冬避雪之时穿用者。包括雨衣,雨裳。形制与常服同。多用羽缎、油绸为之。二品以上用红色,二品以下用青色。
少数民族居住的县叫道。《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县》:“列侯所食县曰国,皇太后、皇后、公主所食曰邑,有蛮夷曰道。”《后汉书·百官五·县》:“凡县主蛮夷曰道。”
官名。汉置,凡州所监都为京都,置尹一人,俸二千石,职如郡太守,掌治京都地区。有丞一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五·州》。官名。元制,上州置达鲁花赤、州尹各一人,秩从四品。其下设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
官名。晋始置,掌祭祀之事。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北齐沿置。
官名。清朝工部制造库之属员。隶于制造库郎中。设满洲二人,分掌管理匠役之事。
官名。同“太士”。① 神职官员。一说殷朝置。《礼记·曲礼下》: “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祝、大史、大士、大卜”。郑玄注: “此盖殷时制也”,“大士以神仕者”。孔颖达疏: “主神之士。”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