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升
太平天国提升官员的制度。太平天国实行保升奏贬制度,其制分为定期的与不定期的两种: 定期保升与奏贬,每三年举行一次,监军以下各官,只准上级保升、奏贬下级,而钦命总制可由各监军保升、奏贬;朝内官丞相、检点、指挥、将军可以上下互相保升、奏贬。不定期的保升与奏贬,是指有大功大勋及大奸不法的情况,允许官员上下之间随时互相保升,奏贬。
太平天国提升官员的制度。太平天国实行保升奏贬制度,其制分为定期的与不定期的两种: 定期保升与奏贬,每三年举行一次,监军以下各官,只准上级保升、奏贬下级,而钦命总制可由各监军保升、奏贬;朝内官丞相、检点、指挥、将军可以上下互相保升、奏贬。不定期的保升与奏贬,是指有大功大勋及大奸不法的情况,允许官员上下之间随时互相保升,奏贬。
官名。唐朝边镇武官,位军镇大使、副使下。
官名。春秋时齐国置,掌管市场的官吏。《管子·小匡》: “市立三乡,工立三族,泽立三虞,山立三衡。”《管子集校》引王引之说: “‘乡’亦官名,与族、虞、衡同例。”政区名。(1)西周和春秋时期设于国中的四
官名。明朝国子监属官。洪武十三年(1380) 于掌馔厅设,一人,未入流。掌监生饮食事务。
官名。宋、辽、元各朝地方行政机构府之长官,简称“知府”。详“知府”。官名。宋置,为府的最高长官。《宋史·职官七·府州军监》:“诸府置知府事一人。”也简称知府,虽非正式官名,也为一府的长官。到明朝,知府
官名,即五威将。王莽置五威将十二人,掌班符命四十二篇于天下。《汉书·王莽传》:“五威将乘乾文车,驾坤六马,背负鷩鸟之毛,服饰甚伟。每一将各置左右前后中帅,凡五帅。衣冠车服驾马,各如其方面色数。将持节,
先例、前代之典章制度。后世以此为成例,作为处理政事和审判案件的依据和参考。
官名,东汉末年孙策置,掌顾问应对、参谋军事。《三国志·吴书·孙策传》:“(以)彭城张昭、广陵张紘、秦松、陈端等为谋主。”谋主即谋士。
官名。见“司仪署令丞”。
宋朝乡役名。掌督催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太宗淳化五年 (994) ,令以乡村第二等户轮充。神宗熙宁三年 (1070) 改为雇役。后为催税甲头或保长所取代。南宋时,福建路仍置,轮差或招募。
官名,掌察奸捕盗,主治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后汉书·百官志二·太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