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驱房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均置,掌考察督催文牍稽违。
宋代中书与尚书省属员办事诸房之一。主考督文牍稽违。
官署名。北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后,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均置,掌考察督催文牍稽违。
宋代中书与尚书省属员办事诸房之一。主考督文牍稽违。
郡门下吏名。见“州斋帅”。
东宫警卫机构。唐始置,见“左右虞候府”。
封建时代赏赐官爵之制。皇帝将官爵授给重臣、近臣之父母,其父母存者称封,已故者称赠。此制创行于晋、宋、至唐而始备。初则仅及于父母,亦很少有极品。五代以后直至清末始上追曾祖、祖、父母三代,往往以子孙之官位
官名。隋于诸王府置士曹行参军,唐改为士曹参军事,置于亲王府,员额一人,秩正七品上,掌公廨舍宇,缮造工徒等事。
官名。辽朝置。北面官,北枢密院官员。在知北院贴黄下,为北枢密院掌诰命奏事官。又称“给事北院知圣旨事”。
清朝对地方州县中吏目、典史之别称。
官署名。辽朝置,简称“南院”,掌六院部军民之政。天赞元年(922),耶律阿保机以迭剌部强大难制,析为五院、六院二部,各设夷离堇统之。会同元年(938),更夷离堇为大王,因此,六院部在朝又称南大王院。南
指汉灵帝时祸国殃民的十二位常侍,“十”,取其整数。详“十二常侍”条。
见“司宗中大夫”。
采金机构。北洋政府为解决铸币材料,于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六月设置,属财政部。依照同年八月十一日公布《财政部采金局暂行章程》规定,设总办一人,技师若干人,文牍主任和调查主任各一人。后以收效没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