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统
僧官。北魏以法果为沙门统,其后又以师贤为僧统。唐朝废,改立僧录。见宋代赞宁《僧史略中·僧统》。
僧官。北魏以法果为沙门统,其后又以师贤为僧统。唐朝废,改立僧录。见宋代赞宁《僧史略中·僧统》。
官名,俸六百石,车驾出,掌在前清道,还,持麾至宫门,宫门乃开。见《后汉书·百官志》。
宦官职名。宋内侍省与辽三班院均置,为左班宦官的领班。
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代公府“户曹主民户、祠祭、农桑”,郡府户曹亦以主民户为主,兼及狱讼、礼俗和祠祀等事。户曹投掾与史,掾见《说郛》五八《长沙耆旧传》,史见于《后汉书·陆续传》。《唐六典》卷三十注:“汉魏
匈奴王号名。《后汉书·孝献帝纪》:“十二年秋八月,曹操大破乌桓于柳城,斩其蹋顿。”注:“蹋顿,匈奴王号。”
官名。春秋战国带领一百名士卒的军吏。《墨子·号令》: “伍人逾城归敌,伍人不得斩。与伯归敌,队吏斩”。
官场用语。宋朝殿试合格礼部正奏名举人,分为五甲,以黄纸写榜,称为黄甲。
使职名。唐僖宗广明(880—881)中,为堵截黄巢西进长安所置,主于潼关以外置寨事,以左军兵马使赵珂充任。
官名。宋置,其职掌及任职资格与五岳、四渎庙令同。参见“五岳庙令”。
官署名。即工部水部司,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咸亨元年 (670) 复改水部。
即“卫候直都指挥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