兀剌阿臣
即“兀刺赤”。
即“兀刺赤”。
本指同官僚属,泛指官吏。《国语·鲁语下》:“今吾子之教官僚。”
官名。即太子左监门副率。
服饰名。亦称一眼花翎。清朝官员所戴花翎之一。即孔雀羽尾端为一眼者。依例内大臣、一二三四等侍卫,前锋、护军各统领、参领、前锋侍卫,诸王府长史,散骑郎,二等护卫,均可戴用。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太府寺置,掌市易上、下界之事。哲宗元符二年(1099),改为平准案。
清朝军机处的办公处所。因军机处不是正式官署,故没有衙门,只有数间“值房”或称“直庐”,也叫“军机堂”。位于清宫隆宗门内。军机大臣每天在这里等候皇帝召见和商议政务。军机章京值房在它南面,满、汉章京分左右
即“小内史下大夫”。
见“工部榷关监督”。
官署名。又称“左官”。战国周王宫廷内掌供应饮食的机构。《洛阳故城古墓考》第二三二·a鼎刻铭有“宫左私(食)官”之名。
①公文制度。唐朝敕书皆用黄纸,下两省议决,凡有更改,再以黄纸贴之,故名。宋朝奏状、札子皆用白纸,有意所未尽,别以黄纸书写附贴于后,亦名。明崇祯时 (1628—1644) 由官员本人摘取奏疏要点,书于黄
官名。宋仁宗景祐四年 (1037) 置,掌侍从备顾问。官名,宋仁宗景祐四年(公元1037年)置,备侍从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天章阁学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