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

官吏由地方内调中央任职称“”。无论升迁与否,均有迁赏之意。《汉书·循吏传·朱邑传》:“以治行第一,入为大司农。”


汉制,由地方官进为中央官或三辅官称为入。如《汉书·朱邑传》记朱邑为北海太守,以法行第一,入为大司农。《汉书·陈万年传》记陈万年为广陵太守,以高第入为右扶风。

猜你喜欢

  • 茶马官

    宋朝茶马司都大提举、主管、同主管统称。

  • 颁降案

    官署名。宋朝刑部所属机构,掌颁降条法、赦文,由刑部郎官领之。

  • 山西清吏司

    官署名。简称山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山西省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山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金科、仓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在京镇南等五卫及宣府、山西

  • 供进笔

    杂任职名。唐于门下省弘文馆置二人,掌供毛笔之事。

  • 小刑部上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秋官府刑部中大夫属官,佐刑部中大夫、小刑部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刑部次官。宣帝即位,复置六府诸

  • 群雍录

    即辟雍学录。见“辟雍”。

  • 榷场兼酒使司

    官署名。金朝榷场与酒税相兼者称榷场兼酒使司。管理贸易及酒税。根据课税数额定立官吏人数。长官为酒榷场使,秩从七品。

  • 断司

    官署名。宋朝司法机构之一。神宗元丰六年(1083),大理寺置,由大理评事、司直、大理正领之掌公案判决,大理正详审其当否,签押盖印,注明日期,然后送议司复议。

  • 经制发运使

    官名。南宋高宗绍兴八年 (1138),始置江淮荆浙闽广等路经制发运使,以徽猷阁待制程迈为之,掌经制钱及和籴之事。九年,改称经制使,以户部正副长官兼领。

  • 宝钞司

    官署名。明朝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置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管理、监工无定员。掌造宫中所用粗细草纸。官署名,明朝置,掌造粗细纸。其官有掌印太监一员,佥书、管理、监工无固定人数。见《续文献通考·职官·内侍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