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 (1903) 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普通学科事务。三十二年,併入学部。
官名。北魏、北齐置。《魏书·范绍传》: “转右都水使者。”详见“都水使者”。
官名。明清僧录司之官员。分掌天下释教之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一人,从八品。清康熙十三年(1674)定设一人,亦为从八品。依例升迁右讲经,缺出由右觉义升补。
官名。匈奴置。由单于子弟充任,统领部众,地位在左、右渐尚王之下。
明清太监之通称。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为天朝典官,掌修理舆轿。员额四人,官阶为职同指挥。
官署合称。即“户部十三清吏司”。明洪武二十九年改户部十二属部为十二清吏司。永乐元年(1403)改北平司为北京司。十八年革北京司,设云南、贵州、交阯三清吏司,宣德十年(1435)革交阯司,定为十三司。每
吏员名。元置,属中书省,员额五十人,掌传宣命令及给使差遣之事。
见“税课提举司”。
官署名,明朝掌管抽征商税的机构。隶属于南京工部屯田司。设大使一人,以掌抽分征商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