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科掌印给事中
官名。明朝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之中掌印者。洪武六年(1373)设六科给事中,每科二人,并铸各科给事中印,推各科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改设各科都给事中,遂罢。清朝为都察院所属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印给事中之统称。
官名。明朝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之中掌印者。洪武六年(1373)设六科给事中,每科二人,并铸各科给事中印,推各科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改设各科都给事中,遂罢。清朝为都察院所属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印给事中之统称。
即官员之缺分。为内外官缺之统称。清朝中央及地方各级衙署之官员皆有法定之员额,此种空缺之员额称为缺分。凡内外官之缺,有宗室缺,满洲缺、蒙古缺、汉军缺、内务府包衣缺、汉缺之不同,按旗籍分别选授。
官名,东汉置,掌西域诸蕃国的使臣。《后汉书·李恂传》:“使持节领西域副校尉。西域殷富,多珍宝,诸国侍子及督使贾胡数遗恂奴婢、宛马、金银、香罽之属,一无所受。”注:“督使,主蕃国之使也。”
官名。三国魏置。《三国志·毋丘俭传》裴松之注引《魏书》:“太和(227—233)中,(文钦)为五营校督,出为牙门将。”一说五营即北军中候所监北军五营。官名,三国魏置,掌统五营兵。《三国志·魏书·毋丘俭
宋朝吏部尚书左、右选与侍郎左、右选总称。北宋前期,以审官东院、审官西院、流内铨、三班院分治选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铨注之事皆归吏部,改审官东院为尚书左选,流内铨为侍郎左选,主管文选;
官名。清初督捕衙门之职官。顺治十一年(1654)设,满州、汉军各一人,后改满、汉各一人。掌督捕逃人事。康熙二年(1663)改隶兵部。三十八年,以督捕衙门并入刑部,遂裁。
官名。北齐置。为褒赏军功勋臣的闲职,八品上。
即“抵当免行所”。官署名。宋置,为抵当免行所的简称,属太府寺。以官钱为本,允许人以物品抵当借用,从中收取利息。踰期不赎,则典当物没收。
官署名。清宣统元年(1909)设于军谘处,三年改隶军谘府。掌编纂战史、战记、地理、地志及陆军文库等事宜。置厅长一人,辖第一、第二、第三等三科。
侯的家臣之一。西汉置,《见汉书·樊哙传》,管理侯的家事,并可向皇帝上书,报告侯的情况。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三年(1390)于中、左、右、前、后五军断事司分置,每司设一人,正七品,分解军中刑狱。建文(1399—1402)中革。参见“五军断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