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署署令、署丞
官名。元置兴文署,秩从六品,属集贤院。设署令一人,以翰林修撰兼;署丞一人,以翰林应奉兼。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罢,置典簿一人,从七品;典吏一人。掌提调国子学生员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
官名。元置兴文署,秩从六品,属集贤院。设署令一人,以翰林修撰兼;署丞一人,以翰林应奉兼。至治二年(公元1322年)罢,置典簿一人,从七品;典吏一人。掌提调国子学生员饮膳与有关文牍簿书之事。
金、元首领官名。管理衙门文书等日堂公务,管辖吏员。凡由吏目升入者,可升为提控案牍,属流外职。首领官名。金元设置,为流外官。其职掌为管理衙署内文书等日常事务,管辖吏员。凡由吏目升入者,可升为提控案牍。
官名。《宋书·州郡志一》载:“秣陵令……(晋) 义熙九年(公元413年)移治京邑,在斗场。晋恭帝元熙元年(公元419年)省扬州禁防参军,县移治其处。是东晋时扬州有禁防参军,至晋亡前一年始省。
隋制,尚书省三十六侍郎,分司曹务,直宿禁省,如汉尚书台之制。唐制,“凡尚书省官,每日一人宿直,都司执直簿一,转以为次”(《唐六典·尚书都省》)。宋景德四年(公元1007年)并在尚书省置押宿官。元丰四年
见“三司都理欠司”。
官名。即副将,相对主将而言,亦称裨将军。《汉书·项籍传》: “籍为裨将。”颜师古注: “裨,助也,相副助也。”战国秦汉皆置。汉武帝时大将军卫青击匈奴,从征之中将军公孙敖、左将军公孙贺、前将军赵信、右将
官名。梁皇弟皇子府始设,见“王府记室参军事”。
凡指羽林禁军,参看“羽林”、“羽林郎”条。
官名。清末度支部田赋司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三人,正五品,奏补。掌总核本司所属事宜。
官名。北宋太宗至道元年 (995)置为东宫属官,主赞引之事,以左清道率府率兼。三年,真宗即位而省。天禧二年(1018)又置,仍以左清道率府率兼。仁宗即位,复省。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月选班秩之一。按例应选官员到班无人,以他官替补任官之法。如单月选,小京官教习班例以三年期满者补用二人,六年期满者补用一人,三缺轮流选补,如三年期满无人,以六年期满者抵补。他官亦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