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典签

典签

①官名。南北朝置,亦称典签帅或签帅、主帅。原为州、府掌管文书的佐吏。《南史·恩幸传》:“故事,府州内部论事,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后云谨签,日月下又云某官某签,故府州置典签以典之。”由于南朝宋时多以年幼的皇子出镇,皇帝委派亲信担任此职协助处理政事,故品阶虽不高,实权在长史之上。典签有时亦可带县令。出任者多为寒人,每州、府员数人,一岁中轮番还都,汇报当地情况,成为皇帝升黜地方长官的主要依据。以后其权愈重,即使年长皇子或其他人出任刺史,亦为其所控制。故当时人称:“诸州唯闻有签帅,不闻有刺史。”南朝齐时,连皇子的饮食起居都由其控制,齐明帝杀武帝诸子,使典签执行,皆未遭到反抗。齐明帝控制政权后,命诸州急事宜密有所论,不得遣典签还都,其权任始渐轻。北朝各州亦置,但权任远较南朝为轻。北齐时司州及上州所置为从八品,中州为九品,下州为从九品。北周国公府、丞相府亦置。隋朝在亲王、嗣王、郡王、上柱国、柱国、上大将军、大将军府及上开府诸府,各置此职,员二人,各州仍沿北齐之制置之。隋朝亲王府所置从八品,上州正九品,中州从九品上,下州从九品; 上柱国、嗣王、郡王、柱国府视正九品,上大将军、大将军、上开府府,视从九品。唐朝唯亲王府置,员二人,从八品下,掌宣传书教之事。宋朝虽存其名而罕除授,后罢。元朝则置为奎章阁学士院首领官,员二人,位在参书之下。② 明朝初期王相府典签司的简称。


官名。本为掌管文书的小吏,《南史·恩倖·吕文显传》说:“故事,府州部内论事,皆签。前直叙所论之事,后云签日月,下文云某官某签。故府州置典签以典之。”南朝宋初始用士人,呈事传教,类似汉代的主簿,为刺史亲近之职,然仍为刺史自辟的属吏。自宋中叶以后,由于监视出任方镇的宗室诸王和各州刺史的需要,常由皇帝派亲信出任此职,亦称主帅、典签帅、签帅,掌握州镇全权。历宋末以至齐,其权益重,且员额不止一人,轮番回京向时君言事,为时君所信任,刺史、行事的去留,往往决于其口,因此军府诸吏均仰其鼻息;甚至出任方镇的诸王的饮食游止,亦须咨请典签,实与囚徒无异。南齐时凡王府均置典签,诸王出镇州、郡,均置典签。齐明帝之害诸王,均假典签之手。梁中叶以后,典签权势逐渐衰微。北齐于诸州置典签及史,隋初诸州亦置典签,均掌州府文书之事。唐代于诸王府设典签,亦只掌管文书。宋以后罢废。

猜你喜欢

  • 周朝诸侯朝见天子。秋官称“觐”《周礼·秋官·大行人》:“春朝诸侯而图天下之事,秋觐以比邦国之功。”《说文解字》: “诸侯秋朝日觐。勤劳王事也。从见堇声。”

  • 南中大将军

    官名。三国魏置。魏元帝咸熙元年(264),交趾吴将吕兴奉表降魏,魏以吕兴为使持节、都督交训诸军事、南中大将军,策命未至,兴为下人所杀。二品,不常置。见《三国志·三少帝记》。杂号将军名,三国魏置,掌征伐

  • 荡逆将军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七品下,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改为七品上。可作为起家官。武官名。南朝宋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八品。北魏亦置,用以褒赏勋庸,秩从七品上。

  • 元随傔人

    宋朝官员役卒随身、傔人合称。宰相、执政、使相至正任刺史以上有随身,其余官员给傔人,由一人至百人不等,给其衣粮或餐钱。

  • 试署

    官员任用类别之一。清制,官员初任, 多系署职, 顺治十七年(公元1660年)规定:“署职各官,历俸二年,果有实政,该督抚具题,吏部覆准,方与各官较俸升转。”署职年限照上述规定为二年,间有延长和缩短。王

  • 护西域副校尉

    官名,汉置,为西域都护副职,秩比二千石,掌护西域诸国。《后汉书·班梁列传》:“旧敦煌郡有营兵三百人,今宜复之,复置护西域副校尉,居于敦煌,如永元故事。”《后汉书·西域传》:“邓太后不许,但令置护西域副

  • 药库

    见“生药库”。

  • 营构大将

    官名。东魏置。掌京都邺城宫殿、城郭、堤防等营建,兼管缮治三署乐器、衣服及百戏之属。高隆之以尚书右仆射领此。见《魏书·儒林传》,《北齐书·高隆之传》。

  • 散骑黄门侍郎

    官名,三国魏置,掌骑从。《三国志·魏书·诸夏侯曹传·夏侯玄》:“玄字太初,少知名,弱冠为散骑黄门侍郎。”

  • 大行人

    官名。周朝置。主管四方宾客朝觐礼仪事务的长官。大夫爵。《逸周书 ·王会》: “相者,大史鱼、大行人皆朝服有繁露。”《大戴礼记·朝事》:“《礼》:大行人以九仪别诸侯之命,等诸侯之爵,以同域国之礼,而待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