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内翻书房

内翻书房

官署名。清朝军机处所属之机构。又称“翻书房”。约设立于乾隆(1736—1795)初年。掌谕旨、御论、讲章、御制诗文、册祝文字及起居注等档册书籍的满、汉文翻译,负责拟定满文音义标准,审定满语词汇等事。设管理大臣,无定员,由满军机大臣兼充; 提调官、协办提调官各二人,收掌官、掌档官各四人,于本房行走官内派委,负责文移、收档诸事; 另设翻译四十人。本房行走官由翰林院编、检(共二人)、内阁中书、部院司员、笔帖式等兼任,无定额。宣统三年(1911),改隶翰林院。


清代军机处直辖机构。掌谕旨、书、清文汉文的互译之事。其设置年月无考。按清制,满汉文字互译事务,初期由内阁与翰林院分任。《皇朝词林典故》卷二十三记乾隆二十三年(公元1758年)翰林院掌院学士介福奏准“翻译清文,由满学士译就草底,交翻书房改正。”这是有关翻书房的最早记载,估计其设立在军机处成立以后或乾隆初年。翻书房成立后,各衙门由内阁抄出的谕旨须译汉文或翻满文的,均送翻书房翻译。其他如起居注,“经筵”时皇帝的御论、讲官的讲章,册文、敕文、祝文、祭文、碑、皇帝写的诗文等,均由翻书房译成满文。此外,还负责拟定清文音义的标准,增添清语的词汇等工作。内翻书房设管理大臣为主官,其下设提调官二人,协办提调官二人,收掌官四人,掌档官四人,由管理大臣在翻书房行走官内派委。派到内翻书房行走的官都是通翻译的,包括翰林院官二人(为汉编修、检讨),其余为内阁中书、各部院司员、笔帖式等,无固定员额。此外另有翻译官四十人,掌翻译之事。

猜你喜欢

  • 禁印

    禁室之印。战国秦设禁室,用以收藏法令副本,密封以禁印。《商君书·定分》: “为法令于禁室,有铤钥,为禁而以封之,内藏法令一副禁室中,封以禁印,有擅发禁室印,及入禁室视禁法令,及剟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

  • 鼓吹丞

    官名。两晋南北朝至唐为鼓吹署次官。隋朝正九品,唐朝从八品下,皆置二员。辽朝为南面朝官。参见“鼓吹署”。

  • 典师

    官名。北魏王、公、侯、子国皆置。职比家丞,总统臣吏。

  • 外火器营翼长

    官名。清朝外火器营之长官。额设一人,正三品,于营总内拣补。在火器营掌印总统大臣、总统大臣统领之下,掌外火器营训练之事。

  • 贵赤卫亲军都指挥使司

    元朝侍卫亲军指挥机构。秩正三品。设于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掌贵赤军人万名,扈驾出入。置达鲁花赤一员,都指挥使二员,副都指挥使二员,佥事二员。下辖八千户所。置营于檀州(今北京市密云县),衙司在大

  • 奉禄

    即俸禄,官吏的“工资”,汉朝制度是,一半给钱,一半给谷。《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汲黯曰:弘位在三公,奉禄甚多,然有布被,此诈也。”《后汉书·百官五》:“百官受奉例:大将军、三公奉,月(谷)三百五十

  • 都虞司

    官署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名“尚膳监”,顺治十八年 (1661) 改“采捕衙门”,康熙十六年 (1677) 改都虞司。掌上三旗武职官员的铨选任用,官兵俸饷、赏恤的稽核,府属各司处书吏的考核。此

  • 尚书三十六曹

    北魏前期尚书省诸曹统称。拓拔珪皇始元年 (396) 始置 (或说实为三十四曹,合左、右丞为三十六),各设郎。天兴二年 (398) 分为三百六十曹,各设大夫; 四年复故,曹各置代人令史、译令史、书令史学

  • 典制司郎中

    官名。即“典制清吏司郎中”。

  • 上下四府

    官名合称。金朝人称尚书省左、右丞相与平章政事二人为宰相,尚书左、右丞与参知政事二人为执政官,号为“上下四府”。例以皇族、外戚及女真人有战功者充任,有时参用奚、霄、契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