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承宣厅厅长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掌机要文件,管理本厅事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
官名。清末责任内阁属官。宣统三年(1911)四月设责任内阁,始置。一人,简任。承总理大臣之命掌机要文件,管理本厅事并监督指挥所属各官。
见“三部副使”。官名。宋置,见“三部副使”。
官署名。清末学务大臣所辖六处之一。光绪二十九年(1903)设。置总办一人,帮办数人。管理出洋游学生一切事务。三十二年,併入学部。
见“社长”③。1、即里正,为一里之长。里社行祭,担任主祭。《唐会要·后土诸里祭社稷仪》:“前一日,社正及诸社人应祭者,各清斋一日,于家正寝。”2、社仓主持人之一。《明会要·社仓》:“令各府按设社仓,令
见“权发遣”。权知是暂时代替的意思。宋朝初期,差遣官员治事,在官衔前常带有“知”字,“知”是主持的意思。其暂时代替者称“权知”,以后遂被沿用。如权知枢密院事,权知某州某府等。品秩低的任品秩高的职务时,
国民党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依照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公布的《公务员服务法》中规定:“公务员接奉任状后,除程期外,应于一个月内就职,但具有正当事由,经由主管高级长官特许者,得延长之。其延长
官名。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设,掌管上都东凉亭行宫(蒙古名为“只哈赤八剌哈孙”,意为“渔者之城”)。仁宗延祐二年(1315),改为尚供总管府。
官名。太平天国东、西、北、翼王殿属官。永安建制始设,分置左、右,各王殿均为二十四人,掌发号施令。东、西王殿丞宣职同检点,北、翼王殿丞宣职同指挥。
官署名。清末设检察厅,与各级审判厅对峙,负责检察纠正审判中的问题。民国初沿其制,后于最高法院配置检察署,其余各级法院配置检察处,不另设独立的检察机关。参看“检察厅”条。
官名,汉置,即太祝、庙祝,掌祭祀时读祝词和迎送神等。《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奉常》:“奉常,秦官,掌宗庙礼仪。有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常,属官有太乐、太祝、太宰、太史、太卜、太医六令丞……景帝中六年更名太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属经济部。执行管制经济的各种法令。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