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案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户部左曹,掌农田及田讼事务,奏报丰稔,验水旱虫蝗,劝课农桑,请佃地土,令佐任满赏罚,缴奏诸州雨雪,检按灾伤逃绝人户等事。
官署名。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置,隶户部左曹,掌农田及田讼事务,奏报丰稔,验水旱虫蝗,劝课农桑,请佃地土,令佐任满赏罚,缴奏诸州雨雪,检按灾伤逃绝人户等事。
官名。辽代设此官,为护军司长官。见《辽史·百官志二·护军司》。武官名。辽置,属“护军司”。
官名。南朝末始置,掌军府警卫。《宋书·建平王宏传》记刘景素为都督南徐州刺史、镇北将军,有防閤将军王季符。齐梁陈诸代沿置。
即“巴牙喇壮达”。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为公主属官,掌公主车马。
官署名。北齐始置,设卿、少卿、丞各一员。职掌外国少数民族宾客接待、朝会及吉凶礼仪,兼管佛教、祆教寺庙,领典客、典寺、司仪等署。历朝沿置。隋初罢典寺署,增崇玄署掌管佛道寺观。文帝开皇三年(583)省入太
即温汤监。
地方行政区名。明清对世袭土官所管县之统称。以别于流官所辖之县,故名。广西、云南等省设有。与县平级,长官为土知县。其他职官及品级均同于内地之县,有县丞、主簿、典史等。其佐贰官多由流官充任。参见“土司”②
官名。清宣统二年(1910)设,二员。掌承定法律章制,并承办海军大臣、副大臣交参议各项事宜。
①官称。西周至战国为天子、诸侯所置执掌军政的高级长官。秦、汉为中央高级官员的尊称,位次三公。如太常(奉常)、光禄勋(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典客)、宗正、大司农(治粟内史、大农令)、少府、
官名。主管粮仓的小吏。战国秦置。秦汉沿置。《睡虎地秦墓竹简·仓律》: “县啬夫若丞及仓、乡相杂以印之,而遗仓啬夫及离邑仓佐主禀者各一户以气 (饩) 自封印。”参见“啬夫”。官名,战国时即有此官,秦汉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