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核
官名。清末置,属大理院详谳处,见“详谳处”。
官名。清末置,属大理院详谳处,见“详谳处”。
官名,汉置,为太官令的佐官,属少府,掌酒。《后汉书·百官三》:“太官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御饮食。左丞、甘丞、汤官丞、果丞各一人。本注曰:左丞主饮食,甘丞主膳具。汤官丞主酒。果丞主果。”
官名。清末陆军部海军处长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设。军阶协都统,从二品。管理海军处事务。宣统元年(1909)省。
少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左传·昭公十七年》谓是九农正之一。蔡邕《独断》说:“夏扈氏农正,趣民芸除。”为附会之说。参见“少皞”。
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分者有直隶之良乡、通州等十二州、县,河南之祥符、郑州等十一州、县,山东之德州、东平等十一州、县,江南之山阳、邳州等十三州、县之佐贰、首领官。虽属腹俸,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俱三年
官名。辽朝置,属南面官。加官,无实职。在左龙虎军将军下。
太皞部落氏族首领的称号。见“太皞”。
使职名。唐肃宗乾元元年(758)郭子仪、李光弼等九节度之师围讨安庆绪,不置统帅,而授宦官鱼朝恩此号,监督诸军,犹监军使。其后又有左右神策军观军容使,唐僖宗中和三年(883),权宦田令孜为神策十军兼十二
官名。宋宗正寺所属,以入内内侍充任,掌洒扫启闭庙廷。
官名。清末大理院属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正四品。分刑科推丞与民科推丞,俱请简。刑科推丞,为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判事并调度刑科一切事宜。民科推丞,为民科之长兼第一庭庭长,掌第一庭审
清朝吏部奖叙制度。凡官员考核成绩优良,或有功绩者,得以纪录。分为三等,分别为纪录一次、二次、三次。与加级合计则共分十二等。可抵销降罚,纪录四次抵降一级,记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官升则准随带,有级则改为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