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录司
官署名。明朝掌管京师官吏薪俸、文移、勘合的机构。洪武十三年(1380)始置。设判录一人,正七品,副判二人,从七品。后改判录为司正,副判为左、右司副。十八年,罢。
官署名。明朝掌管京师官吏薪俸、文移、勘合的机构。洪武十三年(1380)始置。设判录一人,正七品,副判二人,从七品。后改判录为司正,副判为左、右司副。十八年,罢。
右将军,为汉朝重号将军,位次上卿,掌征伐或驻守。职为右将军而领兵在外者称将兵右将军。《汉书·冯奉世传》:“右将军典属国掌惠薨,奉世代为右将军典属国……皇帝问将兵右将军,甚苦暴露。”
清朝军机大臣的正式名称之一。见“军机大臣”。
官名。1916年,为反对袁世凯称帝,西南护国军在广东组织军务院,推唐继尧为抚军长,总理院务。因唐继尧在云南,便以抚军副长岑春煊代行抚军长职权。民国五年(公元1916)设置,见“护国军军政府军务院”。
官名。《周礼》春官之属有笙师中士二人,下士四人,掌教奏乐器中笙管之属。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司吹中士,正二命;司吹下士,正命。属春官府乐部中大夫。
即“帖麦赤”。
官名。传说颛顼氏所置五行之官,亦即中官。详“木正”。官名。即土官,《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土正曰后土。”掌管有关土地之事务的官。参看“土官”条。
官署名。北齐置,掌管苑囿禽兽等事务,以大囿丞为长官,属司农寺钩盾署。
见“僧录司”。
① 宋朝兵部、刑部、工部侍郎统称。② 官名。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后户部置,掌户部右曹之事。官名,汉置,为右曹的副长官,掌评尚书秦事。《汉书·薛宣传》:“宣子况为右曹侍郎。”
官名。唐置,掌收租、庸、青苗税,即掌钱谷的官员。唐制:中男(十六至二十岁)、丁男(二十一至五十九岁),每人授田一顷,每年交粟二石,叫做租。凡丁,每人每天无偿服役二十日,若不服役,每日交绢三尺,叫做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