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置三司条例司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以参知政事王安石、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制置三司条例,讲求财计之利病,革除宿弊,更立新法,以开财利之源。三年,并归中书。
官署名。宋置,掌制定和颁布新法。《宋史·职官一·制置三司条例司》:“掌经划邦计,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熙宁二年置,熙宁三年,五月罢归中书省。”
官署名。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置,以参知政事王安石、知枢密院事陈升之同制置三司条例,讲求财计之利病,革除宿弊,更立新法,以开财利之源。三年,并归中书。
官署名。宋置,掌制定和颁布新法。《宋史·职官一·制置三司条例司》:“掌经划邦计,变旧法以通天下之利。熙宁二年置,熙宁三年,五月罢归中书省。”
官署名。民国三十七年(公元1948年)五月十三日,国民党政府重新修正公布《行政院组织法》,将地政署扩大为地政部,次年三月行政院缩小编制,复又裁撤。
唐羁縻府州临时特遣使。贞观五年(公元631年)高昌王麴文泰入朝,西域诸国均欲文泰遣使入贡,太宗遣文泰之臣厌怛纥于前往迎接。
周朝考察核计官吏政绩的制度。《周礼·天官 ·太宰》: “八曰官计,以弊邦治。”郑玄注: “官计,谓小宰之六计,所以断群吏之治。”
官名。明清都察院所属广西道之主官。掌道事。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三至五人,后增至七人。洪熙元年(1425)南京都察院亦设三人。皆秩正七品。清顺治元年(1644)沿设。乾隆十四年(1749)定制,
臣下使用的礼乐超越礼制的规定。《谷梁传·隐公五年》:“舞夏,天子八佾,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初献六羽,始僭乐矣。”。
官署名。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公布的《军政部审查处条例》规定,军政部于监察院审计部未成立以前,特设审查处掌覆核全国军队及军事各机关、学校的预算决算事宜。以处长为
官名。清朝乐部和声署 属官。乾隆 七年(1742)设,一百四十人,皆为鼓手及乐工。分署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
学校名。商代创设,以习乐为主。因为商代建立起一套神权政治体系,特别重视神道设教的方法,“乐”成为助祭媚神的重要工具。瞽宗取“瞽以诵诗,诗以入乐”之义,就是祀神乐祖之处,也是贵族子弟习乐的学校。至周代成
周朝后代姬常的封号。光武刘秀建武二年,封周朝后代姬常为周承休公,建武十三年又改封为卫公,位在三公上(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三公”条。
官署名。元朝置,秩从七品,设于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人匠词讼。置都提领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