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① 女官二十四掌之一。隋炀帝始置二员,从七品,隶尚寝局,与典设佐司设掌内宫床席帷帐、铺设洒扫。唐朝沿置,二员,正八品。宋朝亦隶尚寝。金同唐制,与典设佐司设掌帷帐、床褥、枕席、洒扫、铺设。明洪武十
官名。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五月丁亥,改礼部为司宗时,由礼部中大夫改名,仍属春官府。佐大宗伯卿掌礼仪的制订与执行,下设司宗上士、司宗中士、司宗旅下士以佐其职。正五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官
官名。清末置,由法部侍郎改称。见“法部”。
官名。隋朝太子典书坊属官,员四人,从九品上。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典直。
官名。清初吉林驻防八旗之最高长官。掌驻防旗营及地方之军民事务,修兴武备,镇守地方。顺治十年(1653)设,初名宁古塔昂邦章京。康熙元年(1662)改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将军。所辖有副都统二人,协领十人,佐
北魏“中都坐大官”、“内都坐大官”、“外都坐大官”的合称。详见各条。
官名。隋朝因避讳,改中军将军置,为散号将军中三将军之一,正六品。炀帝大业三年(607)罢。武散官名。隋置,秩正六品下。
官场用语。宋朝选人改官的一种程序。经磨勘许改京官的选人,数人结为一甲,定期引见皇帝,称为班引。引见时,选人在便殿立班,逐一宣名,皇帝有疑者,即命吏部复验,如不中选,则取旨裁决。宋代选人改官的一种手续。
官制用语。宋朝铨选制的一项规定。选人初改京官,必须先任县令,称为须入。南宋宁宗庆元(1195—1200)中,规定除殿试前三名,省试第一名外,皆须任县令。其后,又命大理评事已改官而未历县令者,并须作亲民
君主授予臣下权力的方式之一。斧钺是杀戮的工具,先秦时代王赐予臣下以斧钺,象征王授予专杀戮的权力,西周、春秋时已形成制度。《左传·昭公十五年》载:“密须之鼓与其大路,文所以大蒐也。阙巩之甲,武所以克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