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加俸

加俸

(1)官员升赏方式之一。明制,官员有政绩者可以加俸,《明史·唐龙传》记唐龙“登正德三年(公元1508年)进士,除郯城知县,御大盗刘六,数败之,加俸二等。”清制,官员升秩后即行加俸,亦有少数升秩后仅更新顶带花翎而不加俸者,亦有额外加给俸银者,如同治时恭亲王奕訢加给双俸。北洋政府于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规定,加俸与进级同为县知事奖励的第三等。(2)公务员奖励方式之一。国民党政府在抗日战争时期规定:公务员因考绩应晋级而无级可晋者,予以加俸,其具体规定如下:一、已晋升至各该官等最高级的人员,简任职给予年功加俸;荐任、委任职给予简任、荐任待遇;二、已晋至各该职务最高级的人员给予年功加俸。年功加俸每年以一次为限。

猜你喜欢

  • 典腊局

    官署名。北齐置,设丞。隶太仆寺。

  • 中黄门

    官名。西汉置,掌皇宫黄门之内诸伺应杂事,持兵器宿卫宫殿,为服役于宫廷中的低级宦官。名义上隶属少府,无定员。东汉宦官专权,其职任稍重,位次小黄门。魏、晋沿置,隶属不详。东晋南朝省。十六国汉(前赵)、南燕

  • 两京诸市署

    官署名。即唐朝太府寺京城长安 (今陕西西安)、东都 (洛阳) 东、西、南、北诸市署,分掌诸市财货交易、度量器物,辨其真伪轻重,各有令一员、丞二员,另有录事、典事等属。

  • 八作副使

    官名。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太宗太平兴国二年 (977),分为东、西八作副使。通常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七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为从七品。徽宗政和二

  • 羽林右监

    官名。东汉置,秩六百石。属羽林中郎将。主羽林右骑,有丞一人。职掌宿卫宫禁,护从皇帝。三国魏、十六国西凉亦置。官名,东汉置,属光禄勋,俸六百石,掌羽林右骑,有丞一人。见《后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

  • 司吹下士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初为春官府大司乐中大夫属官,北周武帝保定四年(564) ,改大司乐为乐部,遂为乐部中大夫属官。正一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职掌参见“司吹中士”。

  • 候缺

    清朝吏部之铨选制度。乃任用官员之方法。官员赴吏部报到听候选用,选定后,赴各该指定处所候补,等候补授实缺。参见“候补”。

  • 主事郎

    官名。北魏置,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定为从六品上。官名。北魏置,从六品上,其职不详。见《魏书·官氏志》。

  • 北大王

    即“北院大王”。

  • 铁路总局

    清末邮传部直辖机构。光绪三十三年(公元1907年)十一月设置,掌借款各路交涉、建设、保存、运输各项事务。设局长一人为长官。局内初分为建设、计理、考工、统计四科。宣统二年(公元1910年)正月改为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