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北院太师

北院太师

官名。辽朝北大王院官员,在知北院大王事下。

猜你喜欢

  • 姻亲不得相监临

    官员任用限制之一。东汉时即有此项规定,为“三互法”的内容之一。魏晋南北朝时仍用此制,《三国志·魏书·刘魏传》注引《晋阳秋》,记刘弘于西晋末为车骑大将军开府荆州, 以刺史假节, 都督荆交广州诸军事,朝廷

  • 安垒将军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班,大通三年(529)定制后班阶稍降,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陈沿置,改为拟七品,比秩六百石。武官名。南朝梁置,为加官、散官性质的将军,秩

  • 三司规措审计官

    官名。金置,属三司,掌三司规划、审计之事。员额三人,秩正七品。

  • 邑尉

    官名,汉置,即公主封地之县的县尉。参看“邑令”、“县尉”条。

  • 大元兴规运提点所

    见“元兴营缮都司”。

  • 太子侍讲

    官名。东汉末年始有其名,三国魏、晋及北魏或置。唐初置,掌讲导经学,后废置不常。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神宗升储,置一人,以他官兼任,掌讲读经史。南宋沿置,正七品,宋亡遂废。官名,三国末年始有此称,

  • 盐务管理局

    官署名。民国年间置,属盐务总局,设在各产盐区域,掌征收盐税等事,设局长、副局长各一人,下设总务、产销、税警三科,并根据事务的繁简设科员、技术员。

  • 五众

    五官所属官吏的总称。《礼记·曲礼下》: “天子之五官,曰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典司五众。”注:“众,谓群臣也。”

  • 总管内务府大臣

    官名。亦称“内务府总管大臣”,简称“内务府总管”。清朝内务府之长官。总掌本府之政令,凡本府职官选除、仓储、财务、工程、刑罚及宫廷典礼、宴飨、祭祀、膳食、服御、赏赍、供应诸事,皆核夺处理。顺治十八年(1

  • 陆军部侍郎

    官名。清末置,为陆军部的副长官,见“陆军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