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制用语。初指兼领、暂代,即已有本官本职,又暂行他官他职,而不居其位,不任其官。魏晋南北朝多为暂摄之意,常有以卑官领高职、以白衣领某职者。唐、五代以亲王、宰相为京兆、河南牧、大都督、大都护、节度使者谓
见“资善堂”。官名。宋置,见“资善堂”。
官署名。清末京师治安机关。光绪二十八年 (1902) 设内城工巡局,三十一年设外城工巡局。掌督修京师街道工程,管理巡捕事务。初设亲王一人管理内城工巡局,后设管理内外城工巡事务大臣一人,由大学士、尚书内
官名。明永乐五年 (1407) 于四夷馆置。选国子监生充任,掌翻译各国及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宣德 (1426—1435) 后兼选官民子弟充任。经考试,通译者与官,不通者黜退。明初与乡、会试额科甲一体出身
官名。南朝梁司农卿所属中部仓长官。
本指饰有花纹之剑。汉制,朝服带剑。晋朝代之以木,谓之班剑。因其为虎贲所持,故晋以后成为随从侍卫之代称,且成为皇帝对功臣之恩赐,可随身进入宫殿,亦作为丧礼时的仪仗。晋朝得赐班剑者,自骠骑、车骑将军至侍中
官名。 商朝置。掌刈获事务。
僧官名。元代于路设道录司,以道录为主官,掌本路道教事务。其下有道正。
唐、辽授给党项族首领的封爵。拓拔思恭、元昊曾获此爵号。
①帝王宫中执事的女性官员的合称。历代均置。品位名目不一。汉分十四等,顺次名昭仪、婕妤、美娥、容华、美人、八子、充依、七子、良人、长使、少使、五官、顺常、无涓。后赵先有十八等,后增至二十四等; 东宫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