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典APP>历史百科>古代官职>卒长书理

卒长书理

军中杂职官名。太平天国设置, 每卒长二人, 官阶为职同两司马,为卒长处理文书事务。

猜你喜欢

  • 侍御主文中散

    官名。北魏置,为任职于侍御曹的主文中散,选用才学之士,亦有由中书学生迁任者。五品中。参见“主文中散”。

  • 雄威军指挥使

    军官名。宋代殿前司所属有雄威军,军置都指挥使;军下设若干指挥,每指挥置指挥使。见《宋史·兵志一》。

  • 郡光初主簿

    隋郡主簿名目之一。见“郡迎新主簿”。

  • 中司

    唐、宋御史中丞别称。

  • 金银库郎中

    官名。清末度支部金银库主官。光绪三十二年(1906)户部改度支部,设金银库,始置。一人,正五品,奏补。掌主管库务。

  • 选司

    “吏部”别称。《晋书·石季龙载记上》: “有所调用,皆选司拟官,经令、仆而后奏行。不得其人,案以为令、仆之负、尚书及郎不坐。至是,吏部尚书刘真以为失铨考之体而言之。”或说明、清亦为吏部所属文选清吏司的

  • 民政司

    官署名。(1)北洋政府设置,属内务部。依照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官制,其职掌为:一、地方行政、经济;二、地方自治团体,其他公共团体的行政、经济;三、选举;四、贫民赈恤;五、罹灾救济;六、贫民习艺所

  • 实录院同修撰

    官名。南宋实录院置,以侍从官充任,掌修实录。参见“实录院”。

  • 刑科

    官署名。① 明清六科之一。明洪武六年(1373)置,设给事中二人。初隶承敕监,后隶通政司。二十四年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给事中各一人,给事中八人。南京刑科亦设给事中一人。永乐(1403—1424)中六

  • 高等分庭

    审判机关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三年(公元1914年)九月二十四日公布的《高等分庭暂行条例》规定,凡距省会较远交通不便的地方,除设高等审判分厅外,于必要时得在道署所在地暂设高等分庭。其设置或废止,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