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护国军政府军务院置,根据《军务院考实》第五编《职员录》记载,员额一人,在对内对外有特殊事故时,经抚军会议同意后派出,掌办交涉事务。其下并有特任外交副使二人。
“吏部”别称。《晋书·石季龙载记上》: “有所调用,皆选司拟官,经令、仆而后奏行。不得其人,案以为令、仆之负、尚书及郎不坐。至是,吏部尚书刘真以为失铨考之体而言之。”或说明、清亦为吏部所属文选清吏司的
官名。(1) 掌历象之官。《尚书·尧典》:“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传:“羲氏,和氏,世为天地四时之官。”至夏代遂成官名。相传农历创建于夏代。《礼记·礼运篇》引孔子语:“我欲得夏
即 “乙室巳国舅小翁帐常衮”。
地方行政区名。清朝在新开发的地区设置,属地方基层行政机构。有直隶厅和散厅之别,直隶厅与府、直隶州平行,直隶于省; 散厅与散州、县平行,隶于府。长官均为同知或通判。(1) 官署名。明清各部的内部事务机关
官名。始见于战国,为工官之长,掌监督百工。《吕氏春秋·季春》:“监工日号,无恃于时。”高诱注:“监工,工官之长。”明朝内官置,为宦官二十四衙门及内府各库中次等宦官。品秩在六品以下,无定员。协助掌印太监
官名。又称“监试官”。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分为外监试,掌纠查考场,属“外帘官”;内监试,掌纠察阅卷事,属“内帘官”。明制,乡、会试各设二员。顺天、应天二府乡试以监察御史充任,各省乡试以按察司官员免
官名。明代王府长史司所属有引礼舍人,员额三人,后裁去二人,掌按对宾客,赞相威仪。
清朝吏部之处分制度。凡官员因过给予降级、罚俸处分者,准予本人所得加级、纪录抵销。有加级,则抵销其降级; 有纪录,则抵销其罚俸。加一级可抵销降一级,兵部所叙军功加一级,可抵销降二级。纪录一次,可抵销罚俸
官名。宋初置,属东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 ,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为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废。官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