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巴校尉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资治通鉴·东晋孝武帝太元五年(380)》:“(苻坚以)南巴校尉姜宇为宁州刺史。”胡三省注:“苻秦于南中置南巴校尉。”
官名。十六国前秦置。《资治通鉴·东晋孝武帝太元五年(380)》:“(苻坚以)南巴校尉姜宇为宁州刺史。”胡三省注:“苻秦于南中置南巴校尉。”
官署名。元朝置。设于顺帝至正十年 (1350) 十月,掌境内防御、捕盗等职。简称徐州兵马司。置都指挥、指挥各二员,副指挥四员。
官名。金朝内侍阶官。二十五阶之第十八阶,秩正八品上。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内侍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正八品上,称掖直郎。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隋文帝置屯田员外郎,为侍郎的副职。炀帝改诸司侍郎为郎,废员外郎,增郎的员额为二人,后又减为一人,另置承务郎一人,掌同员外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公元620年)改为“屯田员外郎”,见该条。
即“小吏部上士”。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十六班,拟智威将军等号,大通三年(529)定制后,仍拟智威将军等号。
杂职掌名。唐代置于上、中、下州,无品,专掌州仓出纳。其下有仓史佐之。
即“东北面详稳司”。
官署名。辽朝南面官,掌西京道盐铁、赋税、度支等事。与上京盐铁使司、东京户部使司、中京度支使司、南京三司使司合称五京计司,总管全国财政。置计司使、副使、判官等职。官署名。辽置,掌西京财赋会计之事,属南面
官署名。金朝置,属尚书省。主管兵、刑、工三部法律事宜。设司正二员掌披详法状,秩正八品;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秩从八品。兴定二年(1218)曾增设知法、掌法等职,四年罢。官署名。金代于工部设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 (556) 置,北周沿置。夏官府驾部中大夫属官,员一人,佐驾部中大夫、小驾部下大夫掌本司事务。北周武帝建德二年(573),省六府诸司中大夫,以下大夫为长官,遂成为驾部次官。宣帝即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