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司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976—984)中置,属三司,掌发放三司帖牒,以判开拆司官兼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官署名。宋太宗太平兴国(976—984)中置,属三司,掌发放三司帖牒,以判开拆司官兼管。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随三司废。
见“发运司”。
官名。明宣德中置,见“督运侍郎”。
官署名。金朝置,掌管山东食盐产销。世宗大定十三年(1173)四月,益都、滨州两盐司合并为山东盐司,二十一年与沧州及山东各务并为海丰盐使司。二十五年以后,产盐之地共设七司,本司为七司之一。设使(正五品)
清代总理衙门的内部机构。初名收掌处,同治三年(公元1864年)八月改为司务厅,掌收发往来文书及呈递折件、监视关防、请送印钥等事。由总办章京内酌派二人为“领办”,主管司务厅事务。下设文案科房供事二十四人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辖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1905),改京师内城工巡总局设。初隶巡警部,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专理京师内城警务、民政及护卫皇帝车驾等事宜。置厅丞一员,从三品。辖总务、行政、司
即“伊齐额尔吉爱什拉喇哈番”。官名,这是满语的音译,也译作“一齐额尔机爱惜喇喇哈番”和“伊齐额尔吉爱什拉喇哈番”,汉名为“右参议”。清朝在布政司、通政司设参议,在各部的左右丞下置参议,负责审议有关部务
官名。太平天国后期增设之朝上职官。天历庚申十年(1860)始设。位低于“统管”,高于“朝将”。职务未详。官名。太平天国后期设置。自庚申十年(公元1860年)以后的《天王诏旨》、《幼主诏旨》中常列举“天
官名。唐置,为羽林军长官。详“羽林将军”条。
官名。北周置织彩中士,正二命;织彩下士,正一命。掌织各色锦缎,属冬官府司织下大夫。
官名。宋朝州一级行政长官,以京朝官及閤门祗候以上武臣充任,职掌与知州略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