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院
宋朝国史院简称。
宋朝国史院简称。
唐末藩镇设置的特种部队。见“落燕都”。
执事于皇帝、皇后等丧礼之仪仗队员。南朝宋、陈、北魏、唐朝、宋朝置,均选品官子弟担任,为入仕途径之一。南朝宋制,选六品以上子弟为之,人数自二十至六十不等。北魏制,被选挽郎后,可除奉朝请或将军府参军等官。
满语官名。汉译为“委署主事”。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分掌西北、西南二招讨之地。
依照国民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二年(公元1933年)三月十一日公布的《公务员任用法》的规定,具有下列资格之一者可任用为荐任公务员:一、经过高等考试及格或与高等考试相当的特种考试及格者; 二、现任或曾任荐任职
宿卫武官名。南朝宋置。参见“细铠主”。武官名。见“朱衣直阁将军”。
参见“虎贲督”。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文类科目。垂拱四年(公元688年)诏举,房晋等三人及第。
即“固山达”。
使职名。唐僖宗中和元年(881) 车驾御成都府, 置京城四面催阵使, 以守兵部尚书王徽充。